本报记者 晏琴报道
2009年8月,一条能源行业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热议。由工信部制订的《〈2009-2015年稀土工业发展规划〉修订稿》,其中有“稀土出口将会威胁中国稀土产业安全”的表述。并画出了红线:未来6年,中国稀土出口配额的总量,将控制在3.5万吨/年以内。初级材料仍被禁止出口,而且还将进一步进行细分管理,严禁出口镝、铽、铥、镥、钇等金属。
在此之前的2009年6月,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
两者相映成趣,西方国家早已对战略资源管理实施禁止开采,出口管制,战略资源储备。而如今,中国刚刚打算加强一些重要资源出口管制措施,西方国家就将世贸组织规则大棒抡向中国,千方百计进行阻挠。
他们指责中国对焦炭、镁、锌等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从而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得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不公平优势”。
“对稀有资源的保护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中国并没有违反WTO规则。”中国政法大学一位研究WTO法规不愿具名的教授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有力的佐证是,《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20条第7款明确规定,与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则不认为是违反了WTO贸易自由化的精神。
中国官方也在多个场合表明,中国限制出口的这些原材料都是可能被用尽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出口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最大限度地充分运用好这些资源,而且中国在国内已经对生产这些资源的企业进行了整顿,对相关产业正在进行结构性调整。
“即使中国有理,胜算也很难说。”江涌告诉记者,仲裁规则制定一开始就是有利于制定方的,因为这些规则大多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总体对他们是有利的。话语权在他们手里,往往采取双重乃至多重标准,欲阻止中国的资源出口管制。
焦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欧盟曾于2008年3月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焦炭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理由是中国出口的焦炭数量太多、价格较低,对欧盟内的焦炭行业构成了威胁。
为此,中国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减少对欧盟的焦炭出口,相应的价格也有所回升,从出口中获得的利益也大大增加,促进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而事隔一年多后,2009年欧美却又向WTO起诉中国限制焦炭出口。
面对中国限制出口的政策,西方国家一方面提交到WTO层面给中国施加压力,希望从中国继续以低廉的价格获得大量的稀有资源供应;而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企业积极向中国以外的地区开发新项目。
比如,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希拉里罕见地访问非洲资源出口大国;日本为了确保生产环保汽车不可替代的稀土资源的稳定供给,在哈萨克斯坦参与了从铀矿中提取稀土的商业活动;一些加拿大公司还正在南非、巴西等地开发新矿。
不过江涌指出,西方国家试图减少对中国市场的依赖,但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实决定了他们的需求量极大,尤其是日本韩国等本身资源就匮乏的发达国家。
显然,他们更乐见继续从中国继续分得美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