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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中的“穷人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5日 21:0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魏珍妮报道

  “穷人银行”打破了穷人是金融界不可接触者的惯例。

  2006年,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用最可贵的经济学实证表明了给穷人办银行依旧能活得很好。

  尤努斯曾说:“穷人每天辛苦劳作却依然贫穷,是因为这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不能帮助他们扩展他们的经济基础,没有任何正式的金融机构来满足穷人的贷款需要。”小额信贷被证明是破解这个瓶颈行之有效的方法。

  小额信贷探路前行

  当小额信贷的“冲击波”席卷全球之时,中国的金融机构似乎也如梦初醒。

  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让小额信贷终于在中国得以发展壮大。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了要建立更适应农村需要的法人金融组织,增加农村的金融供应。

  在2005年8月,央行发出了小额信贷向民间开放的重要信号,决定在山西、陕西、贵州等5省区开展“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信贷试点。2005年底,中国首家面向农村的非政府性合法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日升昌票号”的老家山西平遥挂牌营业,使民间资本首次获得了放贷的权利。这被认为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重要一步。

  “中国的小额信贷比印度落后20年。在其他国家,小额信贷已经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行业,有大规模的覆盖全国的小额信贷机构,比如小额信贷银行。但是在中国还没有。在中国,小额信贷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国小额信贷促进网秘书长白澄宇认为。

  2008年5月,人民银行主导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在全国迅速推广。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和政策的放宽,中国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发展为一千多家,村镇银行一百多家,几乎每天都有新机构诞生。

  “陆续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也有部分机构在开展针对低端客户的信贷服务,它们的规模大大超过以前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比如哈尔滨银行、包商行等等,也在开展针对低端用户的小额信贷业务。还有农村信用社,努力探索把小额信贷提供给弱势的农户,比如海南农村信用社。还有新成立的邮储银行,都在积极探索,一旦获得成功,可能将会进行大规模的拓展。”白澄宇说。

  据统计了解,中国目前所有的六类小额信贷项目:一是以短期项目形式运作,由国际机构资助的小额信贷;二是政府主导型(政府+银行),由政府财政和农行扶贫贴息贷款投入资金的小额信贷;三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储蓄和央行再贷款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四是2002年底开始,国家主管部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建立担保基金,由城市商业银行运作的相关费用;五是从2004年起,有关部门在200个贫困县试行财政贴息,由正规金融机构竞标开展的扶贫小额信贷项目。从目前情况看,农信社、政府扶贫办和财政部门在合作开展此项活动;六是从2005年底开始,在全国5个省区开展的、由民营资本投资组建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验。

  “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是绝对主力。但因其商业化属性,这些机构在发放小额贷款时,都不可避免地选择经济实力强、有资产抵押的农户,而那些贫穷、急需资金的农户仍无法获得贷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郑风田还认为,“虽然商业银行也开始尝试小额信贷业务,但是由于多数银行都建立在大客户为主的业务结构,风险控制设计不适用于低端客户人群;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多为股份制上市企业,股东看重的是利润业绩,使得管理层不敢下注小额信贷。”

  NGO小额信贷“沦陷”

  除了农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等主力军团,中国小额信贷供给队伍中,还有一支默默耕耘十五载的中国小额信贷事业的开拓者——非盈利性质的公益型小额信贷机构(以下简称NGO小额信贷)。

  NGO小额信贷是国际小额信贷的先驱和重要组成部分,全球一万多家小额信贷机构中70%是NGO。2007年福布斯首次发布全球小额信贷机构50强榜单,位居榜首的就是一家NGO(孟加拉国的ASA)。ASA当时有3300多家分支机构、2.5万名员工和540多万个活跃客户,还款率高达99.77%。

  早在1994年,小额信贷便被国际组织作为一种扶贫方式引进中国。其目的是解决中国的贫困人口问题,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以有“小额信贷之父”之称的杜晓山和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的试验为开端,NGO小额信贷在中国开始了初期探索。

  在这个阶段,小额信贷试点主要通过项目制来开展活动,资金主要依靠国际捐助和软贷款,基本上没有政府资金的介入。到1998年底,仅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华援助的小额信贷项目资金就达到300万美元,涉及43个贫困县。

  然而,这个小额信贷领域昔日的开拓者,已经从鼎盛时期的三百多家,萎缩至目前的一百多家。NGO小额信贷这只离穷困农户最近的队伍,因种种原因,始终难以在中国担当起它原本可以承载的重任。

  白澄宇分析说,NGO小额信贷机构减少的原因,在于许多小额信贷项目是在国际或者政府资助下开展的,随着项目的结束,资助和补贴也随之终止,而新的资金又无从落实,有些机构难以为继,不得不关闭。

  “当然也不否认,也有部分机构由于在治理结构、资金来源、内部管理上得到了有效的安排,因此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具备了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得以存续和不同程度的发展。”白澄宇说道。比如中国扶贫基金会,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获得了国开行的政策性融资,扩大了扶贫规模。

  但是,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作为小额信贷业务开拓者的NGO小额信贷机构,为何如此步履维艰?

  白澄宇给出的答案是,缺少稳定的资金支持。

  更多的业内人士指出,在缺少资金支持的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NGO小额信贷机构缺少合法的身份。

  根据《贷款通则》,只有持《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发放贷款。“目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其合法身份依然没有得到银监会的认可,更不用说NGO小额信贷机构。严格意义上说,非政府组织不具有经营信贷业务的能力,NGO小额信贷在某种意义上是违法的。”白澄宇解释道。

  试想,这种不合法的NGO小额信贷机构,又如何能赢得精明的投资者的青睐呢?

  白澄宇也承认,由于非政府组织治理结构等自身的原因,导致的融资难也是制约其发展的原因之一。从国外的经验看,有些发展中国家专门成立了小额信贷的基金,有政府性质的、也有民间性质的,专门为扶贫的小额贷款机构提供融资。但是,中国还没有一个真正能为扶贫的小额信贷机构提供融资的渠道。

  “根源在于政策和监管层面难有突破。”白澄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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