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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王府井被索赔1100多万

南宁王府井被索赔1100多万

王府井百货大门紧锁


南宁王府井被索赔1100多万

王府井百货门牌还在,两串红灯笼已褪色发白。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有宁  石灵玲 何学俏

  核心提示:当年,广西桂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桂建房产)为了引进北京王府井百货落户南宁,可谓是费尽心机。但是,南宁王府井运作几年后却未能盈利,无奈于2008年3月份以“停业调整”为名撤出了南宁,至今未恢复营业。为此,作为合作方的桂建房产,以南宁王府井违约为由,将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南宁王府井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赔1100多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那么,桂建房产与南宁王府井双方的纠纷是如何引发的呢?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1

  为了带旺商场

  煞费苦心引进王府井百货

  提到起诉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一事,桂建房产董事长黄国培感叹道:“想当年,为了引进王府井百货进驻华星时代广场,我们可是作出了巨大牺牲的。”

  黄国培回忆说,位于南宁市新民路的华星时代广场建成后,他们就把广场用途定位为大型商场,因此公司就企图通过引进有实力的百货企业进驻,带旺广场的人气。

  王府井百货创立于1955年,1991年组建集团,1993年改组股份制,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王府井百货是国内专注于百货业态发展的最大零售集团之一。“如果王府井百货能进驻华星时代广场,这对带旺商场人气树立良好的品牌无疑有着很好的帮助。”黄国培说,为了达到引进王府井进驻的目的,他带领公司员工,多次到北京和王府井百货谈判。但是,王府井百货对桂建房产开出的条件却是十分苛刻。 

  “当年,王府井百货提出说,他们进驻华星时代广场的条件首先要求我们免收其前半年的场地租金,而且要给予3年时间作为市场培育期。他们给我们第一年的租金仅为650万元,相当于每平方米才21多元。”黄国培说,要是不答应这些条件,王府井百货就不会进驻华星时代广场。而华星时代广场北区经营面积2.5万平方米,但是其中的5000平方米已经出售给360户个体业主。为了能让王府井百货统一使用场地,他们公司就返租这些个体户的场地,而这些个体户每平方米的租金却高达101多元。

  2

  签订15年合同

  “停业调整”导致巨大损失

  即使条件苛刻,桂建房产最终还是答应了王府井百货的条件。2003年4月8日,桂建房产和王府井百货签订了为期15年的合同。但为了降低风险,桂建房产在与王府井百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也明确规定:合同生效后/租赁期内,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

  2004年5月18日,南宁王府井百货正式进场营业。

  第一年650万租金,第二年900万租金,第三年不少于1100万租金。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第四年以及以后每一年的租金为:按照承租方标的物业内当年不含税销售额的4.4﹪计算租金(按本条约定所计算出的租金额少于人民币1200万元时,承租方按120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租金)。正当桂建房产满怀希望的时候,南宁王府井却于2008年2月27日突然通知“停业调整”,把场内的货柜等物品撤出并遣散员工。

  2008年7月1日,桂建公司发现南宁王府井迟迟没有恢复营业,就致函南宁王府井百货,要求其确定停业调整期限和恢复营业时间等,但对方没有作答复。2009年2月13日,北京王府井致函桂建房产,要求对方同意其对租赁物进行分租、转租,并同意调整合同内容,将限制转租变更为不限制转租,将提成租金变更为保底租金,且合同期内保底租金不变。对此,桂建房产复函表示不能同意。

  “从南宁王府井停业调整至今,他们都没有恢复经营活动,使得我们公司蒙受了巨大的损失。”黄国培说。

  3

  无奈提起诉讼

  要求赔偿停业损失1100多万

  黄国培说,发现南宁王府井停业后一直没恢复营业,他也曾亲自到王府井北京总部会见王府井集团总裁。但是对方给他的答复说,如果继续经营南宁王府井百货,公司的亏损额比每个月支付的租金还要大,希望双方协商租赁事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王府井方面也曾经牵线其他大型百货接手。但是由于其中5000多平方米的经营面积的产权属于360名个体业主,而桂建公司和这些个体业主所签的返租合同期限也为15年,因此合同只剩11年就期满。对此,有意向进驻的南宁百盛、广州百货和台湾大洋百货都打了退堂鼓。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场地空在那里,他们没恢复营业,我们也实现不了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但我们又不能把场地租出去,如果那样我们又违约,就这样,场地一直丢空着。”黄国培说,他查看了王府井2007年和2008年的年度报告,他发现从2007年的年度报告中,王府井百货已经计提了7200万元作为未来6年的租金。意思就是说,王府井百货已经决定不恢复营业,就按照每年的保底租金支付场地租金给他们公司。

  由于双方在协商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南宁王府井“停业调整”21个月后,桂建房产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南宁王府井履行合同义务继续营业,并且索赔1100多万作为停业期间的损失补偿。

  11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对该案进行立案受理。12月1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南宁王府井百货负责人边双全,他表示目前公司方面还没接到法院的传票,对此他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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