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温柱)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包括国产和进口车型,在销售时将必须粘贴实际燃耗情况,明确标明市区、市郊和综合三种行驶环境下的油耗。
据了解,统一粘贴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将包括企业标志、燃油消耗量、启用日期和备案号等项目,标识规定粘贴在车辆内部侧车窗或风挡玻璃上、不对驾驶员视野构成影响的显著部位,而用户在提到车以后,可以将其撕掉。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国内汽车消耗的燃料占我国燃料消耗总量的40%左右。据预测,到2020年车用燃油消耗为3.05亿吨,车用燃油成为我国新增石油消耗的主体。
工信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根据各自的情况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作为控制汽车二氧化碳排放和油耗的重要措施,并以此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节能汽车,促使汽车制造商开发更加节能的车辆。
此前,国内的新车在销售中往往只向消费者提供“理论油耗”或者“等速油耗”等参数,业内人士指出,这种类型的参数虽然对汽车厂家销售产品有利,但和实际油耗相比较差异性较大,并不能给消费者一个真实的油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