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超报道
7月28日,历时3年多研究规划的广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已通过了全国专家的评审。方案中提到广州市将来或开征交通拥堵费,即在繁忙时段或繁忙路段,对进入中心区的社会机动车辆收取费用。
虽然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及时辟谣,广州市市政府也很明确表示将来解决交通的问题,主要还是靠公交系统,但是这个敏感的问题依然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程世东是依靠经济手段解决交通拥堵的坚定支持者。他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交通拥堵费在国内外还是比较认可的方法。伦敦从2003年2月17日就开始采用这个办法,这么多年一直坚持下来,这说明这个方法还是可行的。”
程世东认为,虽然交通拥堵费不能减少交通需求,但是有助于转换出行方式,让更多的出行者由乘私车改成乘公共交通设施出行,更少地占用道路资源。如果采用不同时段征收不同数额费用的话,还可以促使居民在合适的时间出门,让交通流量在时空分配上更加均衡。
但是原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交通拥堵费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只能起到缓解的作用。可以说是暂时的办法,但是不能长期执行,因为这将增加居民的出行成本和生活成本。
牛凤瑞认为,虽然这个方法已经在伦敦和新加坡实行了很多年,但是这些城市与广州、北京等国内大城市相比并不相同。伦敦和新加坡都是发展比较成熟的城市,人口也相对稳定。在这些前提下,征收交通拥堵费的确可以引导居民出行,达到城市交通合理化布局的目的。而我国大城市都还在成长阶段,这些方法不一定适用。
在国外,城市有着发达的公共交通设施。以伦敦为例,城市共有12条地铁线,全长250多英里,地铁站多达274个。每天还有6500多辆公共汽车在700多条线路上循环运行。正因为伦敦发达的公共交通能保证市民快捷舒适地到达城区,所以伦敦市民对市政府采取的这种”控制私家车进城,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的措施表示理解。
而在我国,城市的公交系统仍不完善,如果在尚无完善公共交通的情况下限制私家车进城,那么,在高峰时期已显得相当脆弱的城市公交系统,将无法承受被交通拥堵费“调节”过来的开车上班人群。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授刘伟铭指出,征收交通拥堵费必须满足3个条件。第一,基础交通设施非常的齐备,即居民在不开车的情况下,也能够非常方便、非常廉价而快捷地达到出行的目的。第二,收费技术成熟。第三,还要有相关的立法。
但是就目前看来,我国尚未满足这3条。诸多交通问题专家指出,解决交通拥堵的最好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完善公共交通。
牛凤瑞认为,造成我国大城市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城市交通规划缺乏超前性。 “一般来讲,当一个城市市区人口达到200万时,这个城市就需要对地下交通设施进行超前规划,一旦时机成熟就马上投入建设。但是在我国并不是这样,成都、广州、南京等几个大城市被批准修建地铁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而且,当时我国还有个规定,每年只批准一个城市修建地铁。”所以,解决之道应从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地区的交通设施、疏散交通拥堵地区的人口和产业、实施城市的科学规划3方面入手。地铁修到哪,房子就建到哪,城市就扩散到哪。这样一来就把中心城区的人口、企业分散到了城区各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