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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寅泉:根治统计数据造假须从两方面入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 20:51  中国产经新闻

  文/本报评论员 商寅泉

  统计数据造假在全部统计违法行为中所占比例高达60%!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震惊也非常令人不解的数字,但它却是明明白白的事实。它就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新华社发出消息报道,现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说,从近年来全国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约占全部统计违法行为的60%。

  针对社会各界深恶痛绝的虚报、瞒报、篡改统计资料等“造假”现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统计法。修订后的统计法加重了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另外还规定,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统计数据违法行为中,占六成的是统计数据造假,披露这个结果的,是身为国家统计局局长的马建堂。这件事本身是否表明,国家统计局已经意识到造假行为严重影响到中国统计工作的发展方向,严重影响了统计部门与统计干部的公众形象,严重影响了虚假统计数据对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决策的正确把握,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在不虚浮的肌体上健康成长。如果真是这样,如果真是有了如此清醒的认识,那么,这个造假比例的披露,无论从哪方面说,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一件幸事。

  根治统计数据造假,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各级各地统计部门以真实为生命,树立统计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向决策部门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统计干部造假,往往是为了迎合政府领导好大喜功的心态,有时甚至是违心操作。客观地说,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也为统计数据造假提供了可能。那些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基本都是从属于一方政府、一个部委的专业干部,多数情况下,很多人迫于生存环境、迫于工作压力,不得不按照领导的要求上报数字,甚至不惜采取“按需报数”的方式以迎合上级。久而久之,统计过程已经可有可无,只要需要,统计干部随时可以拿出各种“好看”的数据上报给领导,有时甚至就是没有统计过程的瞎编。因此,统计干部本身的职业责任感,以及严惩统计数据造假的法律介入,是根治造假的手段之一。

  二是,要想彻底改变统计数据造假泛滥成灾的现象,关键的一点是从中央至地方的政府领导及政府部门,怎样看待“不好看”的统计数据。统计数据造假,手段千变万化,集中起来无非是报喜不报忧,这种“习惯”从上个世纪50年代“大跃进”时期传承下来,根深蒂固。过于看重经济增长指标,并将其作为评价考核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甚至推行“末位淘汰”等做法,迫使干部在政绩考核的重重压力下,为保住自己的官位,不得不寻求作假。从根本上说,领导不为虚假统计数据所蒙,是杜绝统计造假的更重要条件。

  虽然说要严惩统计数据造假,但真正实现真实、干净、清新的统计之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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