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钟慧文报道
纵观中南电、中远等大型国企在与国外投行的合作中频栽跟头,损失惊人。透视这些现象可以看出,大型国企参与国际间的金融衍生品合作、进行海外投资是必要的,但是对于在这方面仍稚嫩的企业应该如何正确地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投资,我们的监管机构又应该如何帮助它们呢?
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谭雅玲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如能对于中企金融衍生品交易给予相应的风险提示和技术指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谭雅玲指出,在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的企业需要通过国外比较高端的金融产品,使他的钱越来越多,也使其在海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剧,我国的大型国企已经开始走向国外市场进行一系列关于金融衍生品的尝试,但是金融衍生品发源于西方国家,中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和人才都较少,所以这些因素对于走出去的国企是一个不利因素。
“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金融方面的经验,甚至可能看不懂金融词汇,理解或分析不透技术的流程和角度。金融经验是要通过银企合作不断累积的,这个合作是可以找一个第三方作为国有银行,作为大型的商业银行帮助参与并评估风险。企业和国外投行做交易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我们现在比较专业的银行,这样可能你的合同的签约和风险的判断会比较有保证,这样对于风险规避可能会比较好。”谭雅玲对本报记者说道。
据了解,银监会披露出来的很多金融衍生产品都是企业与投行直接合作而中间没有参与者。加上企业有钱急于参与国际金融投资而欠缺经验,所以遭遇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
因此,谭雅玲建议,中国企业在资金充裕并且有望参与金融投资方面,应该推进银企合作。因为毕竟银企是在中国国家利益板块之内的,中外的竞争可能对国家利益的保护会有好处的。而国外投行是要获利的,所以他们一定有他未来的战略,一定有他未来产品的规划。
也有人提出,银监会应当尽到监管的职责,但是谭雅玲指出,金融衍生品的路径很多,光靠监管条例一条一条地把关也有必要,但是做到能控制住风险是不可能的。另外,金融衍生品是市场化的产物,光靠管制也是不行的。
“因为西方希望的是放开化的市场,所以银监会现在做的很多方面就是风险提示,用很多失败案例来提示企业的风险。我觉得风险提示会更具有实用性,目前银监会也在不断地进行风险提示,这个风险提示是根据看到的交易的败笔而提出的。这些有关风险的案例对企业的提示意义比较大。”谭雅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