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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内主动出击ITC337调查唯一胜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 14:17  新浪财经

  近年来,中国产品以及中国公司已经被卷入超过40%的美国ITC337调查案。这种比反倾销更为严厉的贸易保护措施,成为中国产品出口的新障碍,它甚至可以将国家整个行业的上下游产品全部排除在美国市场以外。

  当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面对“美国337调查”选择避诉、弃诉或者疲于应诉时,倍受业界关注的中国唯一一家主动出击337调查的公司-- 江苏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于3月26日获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TA-604调查结果的最终判决结论: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所使用的生产工艺不侵犯美国泰莱公司的在ITC提请调查的专利。2009年4月7日美国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最终裁判结果。

  至此,捷康公司,历时一年半时间,耗资逾300万美元,赢得业界罕见的主动出击337调查诉讼案。打破了国际最大甜味剂生产企业泰莱公司在国际市场垄断和封锁的企图,为中国企业在美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战中,又取得了一个意义深远的胜利。

  337条款对中国外向型公司的影响将越来越严重,如何应对值得警觉关注

  所谓“337条款”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规定的行政调查程序。任何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认为某一进口货物的进口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发起337程序。一旦该企业可以证明进口产品确已构成侵权,ITC就有权力暂时或者永久禁止该产品的进口。并且通过烦琐的诉讼程序和昂贵的诉讼费用,有效吓阻大批国外的竞争者。

  337条款的威力是“致命性”的:彻底、永久地拒绝一个企业产品的进口;范围是“辐射性”的:一国的所有同类产品均会受到牵连;同时还具有“闪电性”:立案后初裁的时间明确要在90天内作出,案件的审理一般不超过15个月。

  随着中国对美国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上升,美国企业不断利用“337条款”作为市场的技术壁垒手段打击中国竞争者。从2004年开始,中国产品以及中国公司已经被卷入超过40%的美国ITC337调查案。波及行业20多个,受损企业数以计千。我国遭遇的337条款调查每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当时已经成为337条款申诉的最大目标。

  电池行业,橡胶行业,木地板行业,墨盒行业..。中国越来越多的行业正在或即将被卷入337调查。单枪匹马被动应诉,埋起头来消极避诉,牵动政府耗费巨资的行业联合应诉..。虽然,337调查已受到关注,但其致命性的危害仍未引起普遍关注。虽然各种应诉措施不断探索,但仍未有积极有效的措施可以一劳永逸。

  如果面对337调查,或在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战中,中国外向型企业不能给与足够的关注、未雨筹谋的有效措施,那么做为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出口贸易”,将会受到何等的重疮?

  尤其在当前的全球经济危机大背景下,显得极其重要!

  捷康公司投资知识产权的国际市场竞争战略,对中国外向型公司有着广泛而重大的借鉴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鼓励创新,鼓励申请专利,鼓励专利应用,鼓励保护专利为核心主旨。捷康公司投资知识产权的国际市场竞争战略,正暗合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当绝大多数外向型企业,将投资应用在厂房建设、规模扩张、设备升级等方面时,捷康公司则创新性的将投资应用在知识产权上,以技术创新核心推动力,用在美国市场的经济收入,投入在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战中,同时再用知识产权法律战所获利润,继续支持在美国打市场战。这样一种闭环的,可持续的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竞争策略,在当前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于想占领更多国际市场的中国外向型企业,有着广泛而重大的借鉴意义。

  捷康公司ITC337调查胜诉历程

  2007年4月6日,英国泰莱科技有限公司和美国泰莱三氯蔗糖公司(合称“泰莱公司”)为了保持其在全球三氯蔗糖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以专利侵权为由,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三家的三氯蔗糖生产企业和国内外贸易商等25家被告展开了针对三氯蔗糖及其下游产品侵权行为的调查。

  为了保持民族品牌在国际甜味剂市场的地位和形象,,同时也为了保持企业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捍卫自已的知识产权,盐城捷康公司在企业双方实力悬殊非常之大和自身不是被告的情况下,选择了美国具有百年历史的FISH&RICHARDSON,P.C。专利律师所的资深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于2007年7月5日向ITC递交了主动加入ITC-337调查的申请,经过ITC法官和委员会的严格审查于2007年8月15日正式批准同意主动加入的申请,,整个应诉工作历时一年多,投入人民币2000多万元。

  美国ITC官方网站早在当地时间2008年9月22日下午4时发布公告:“按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程序,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在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中,没有发现触犯337条款”。2009年4月7日美国官方网站发布ITC最终裁决:盐城捷康公司生产工艺不侵犯美国泰莱公司的专利。备受业内各界人士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案,终以中方胜诉落幕。盐城捷康公司也成为首例在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中主动加入并胜诉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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