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土部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

  本报记者 于祥明

  继2007年暂停煤炭探矿权申请后,国土资源部日前再次发出《关于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要求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至2011年底。

  通知指出,为了保持煤炭生产基本稳定,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资过热出现产能过剩,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和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详查的可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全国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暂停时间到2011年3月31日止。

  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市国土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管,做好现有煤炭探矿权的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出让煤炭探矿权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2007年2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2月2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这次暂停是继2007年暂停煤炭探矿权审批之后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第二次暂停新的煤炭探矿权审批。

    相关专题:

    2009煤炭订货会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