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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再提高纺织品钢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 13:53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消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钢材等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为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全面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必要再适当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海外市场需求下降,从2008年8月开始,中国钢材出口量持续下滑。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从当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的出口关税,希望以政策刺激钢材出口。但这一政策并未带来持续的提升效应。今年开始,钢材的出口量急剧下滑,1月份下滑到191万吨,2月份出口量为156万吨,创下至2006年1月以来的新低。为此,近期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有消息显示,商务部已经向国务院提交出口退税方案,新方案不日将出台。有消息透露,铝轧材、纺织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望进一步提升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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