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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诉至最高院 最后一博5100万平安股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3日 10:59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丽娟 围绕健力宝集团(简称“健力宝”)和祝维沙旗下的北京金裕兴电子公司(简称“金裕兴”)5100万股平安股权的争夺战并未随健力宝败诉而划下句号。

  健力宝方面表示,一审判决“不公正”,公司已在1月2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将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提起诉讼。

  健力宝仍欠有银行十多亿元债务,5100万股平安股权被称为决定其生死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尽管健力宝仍在争取机会,但这个曾经的中国第一饮料品牌“健力宝”早已元气大伤,此次最后一搏能否为健力宝赢得一线生机还要拭目以待。

  上诉

  今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健力宝诉讼请求,判定5100万股平安股权归属健力宝控股股东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公司(持有健力宝集团75%股权,简称“健康产业”),这意味着健康产业2004年向案件另一当事人金裕兴签署转让上述股权的行为有效。

  富有戏剧性的是,广东省高院同时驳回了金裕兴方面的反诉。金裕兴方面曾在2008年7月提出反诉,理由是母公司裕兴科技(8005.HK)因为诉讼而股票下跌,股东向公司索赔,金裕兴因此向健力宝索赔2000万元。

  2002年,张海收购健力宝母公司健康产业时,曾以祝维沙名义向裕兴科技借款2.38亿。2004年8月,双方签署备忘录,以归还余下借款的名义,健康产业以4.30元/股和4.20元/股,向金裕兴转让了其持有的5100万平安股权,总价值2.17亿元。这5100万法人股如按目前平安股价核算,已超过20亿元。

  为索回平安股权,2007年10月,健力宝对金裕兴和健康产业提起诉讼。经过四次庭审后,2009年1月,广东省高院驳回健力宝诉讼请求。

  失去股权归属的健力宝在上述判决生效前,迅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健力宝代理律师张纪中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排期开庭,但应该已立案。健力宝方面称已接到广东省高院的材料,还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

  据悉,健力宝将在最近几日内召开内部会议,就如何打赢这场官司进行商讨。

  健力宝法务部经理罗蕴恩说,“能挽回股权对国有银行是一个很好的保证;如果拿不回来,(健力宝)破产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只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力。”

  异议

  此次上诉,健力宝表示,将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提出异议;而在取证上,更多的是就一审中其提交的重要证据未能有效采信提出异议。

  “从本质上,这个交易是为了收回出资。出于这个目的进行交易,应该用合同法里面用合法的手段去掩盖非法目的法律,应该被确认为合同无效。”罗蕴恩认为,一审没有对案件的实质,比如交易的目的进行审查。

  而针对5100万股权归属,健力宝方面称,其中2800万股金裕兴没有支付钱,健康产业没有收到钱,健力宝集团也没有收到钱,2800万的出资在张海的刑事判决里,已被认定应该是由股东自己承担,不该用健力宝公司资产偿还,现在用了健康产业名义持有的资产去持有,这本身是违法的。

  据悉,一审判决中健力宝提交的74个证据,而金裕兴方面提交的约30个证据。

  罗蕴恩表示,健力宝提交的证据包括从张海刑事案件中调来的20多个证据,其中还有张海案的刑事判决,这个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健力宝也作为证据提交了,但在一审判决书中并未提及,所有采纳的证据不到10个。

  “按理说,庭审中双方取得证据,法院采纳与否应该有一个说法,但在判决书里一句不提,好像我们没有提交这些证据,我觉得这不正常。”罗表示。

  健力宝方面表示,公司曾向广东省高院申请调取两份证据,但没有被回应。其中一份是江南实业在2003-2004年的所有股东大会决议,健力宝认为,公司通过控制江南实业控制相应的平安股权,这些决议可以证明参与江南实业的股东会议决议的人员都是健力宝集团人员。

  张纪中表示,当初为了偿还40亿元债务,健力宝卖掉了其拥有的金融资产,包括兴业银行股权、平安保险股权、光大银行的9700万股权,现在仍欠有是多亿元。而平安银行股权未进行任何质押,资产干净。

  对于健力宝而言,尽管其在农村市场仍有很强的品牌号召力,但知情人士表示,公司所有的生产和销售都租给了统一,健力宝的主要工作是管理现有资产,清偿银行债务,利用收到的一些租让费偿还利息和本钱。“银行现在很着急,整天追着健力宝讨债,公司状况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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