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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购汇源败走商务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9日 18:22  深圳晚报

  ■首个使用《反垄断法》不通过案例■遭否决原因:恐其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生存空间

  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18日发出通报说,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该案涉及金额24亿美元,号称迄今为止中国食品和饮料行业最大的一笔收购案。商务部于去年11月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立案后,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审查。

  商务部经审查认定,这项收购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品牌,在中国的果汁市场占到约35%的份额。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收购行为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收购行为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减少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但可口可乐公司应商务部要求提交的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自2008年8月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收到40起包括合并、收购在内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新华快评

  叫停并购案依据的是法律而不是感情

  ■田雨

  引发巨大争议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18日尘埃落定。商务部根据反垄断法裁定: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也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审查通过的并购案例。

  从去年9月这一并购意向为公众知晓后,争议就没有停息过。相当多的说法是围绕“民族产业”和“民族感情”展开的。但是,看企业并购行为正当与否,依据的是法律而不是感情。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洗礼的中国政府,已经鲜明地把“依法行政”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后作出了裁定,显示政府是严格以市场规则来解决市场问题的。这将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市场机制的形成与维护。

  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竞争的自由和公平。基于此,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商务部的这一裁定,鲜明地体现了《反垄断法》的立法本意,体现了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终极目的。

  新华视点

  收购案失利为外资提供积极透明信号

  商务部通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最终结果之后,汇源集团在18日晚间发布声明,称尊重商务部的决定,并表示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几乎与此同时,可口可乐也发表了类似的声明。不过,这家全球饮料巨头在声明中特别强调对中国市场抱有信心。

  事实上,可口可乐公司也在最近宣布,未来3年将在中国市场投资20亿美元,用于兴建工厂,强化分销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并增强在本土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可口可乐公布的数据说,自1979年重返中国市场后,公司在中国市场共计投资16亿美元。

  “在反垄断的问题上,中国是后来者。”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研究中心主任邢厚媛研究员说,来自西方国家的投资者对反垄断的理解和认识比我们清楚得多。她认为,这个案件会让外资更为清晰地看到中国依法办事的政策走向,从而更有利于境外投资者的决策。

  邢厚媛说,此案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外资政策发生了什么变化,汇源收购案之所以在此时发生,一方面是因为之前的外资在中国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只有到了近期才涉及垄断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的制度建设和执法能力也是逐步发展和提高的,“这是进步的表现。”

  邢厚媛的观点得到一些外国投资者的印证。“禁购事件让外国投资者知道了进入中国市场是有《反垄断法》这条红线存在的,投资者会在并购之前将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法国巴黎百富勤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说。

  并购日历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24亿美元收购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受消息刺激,汇源股价复牌后飙升,收盘报10.94港元,劲升1.64倍。

  ●2008年9月4日,有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4万余人中,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持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达82.3%。

  ●2008年11月3日,汇源发布声明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已正式送交商务部审批。

  ●2008年12月4日,商务部表示,已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进行立案受理,但具体立案日期及何时结果揭晓均对外保密。此前,并购双方曾联合对外公布,最初签订的并购协议有效期为200天,因此这个收购案最晚将于2009年3月下旬揭晓。

  ●2009年3月5日,汇源董事长朱新礼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内部反对并购汇源的声音越来越多。但随后,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连夜发布澄清公告,称“汇源果汁并不知道可口可乐公司任何董事对收购建议的任何意见”,公司也没有收到更改收购建议条款的任何通知。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则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一直全力支持对汇源的收购建议。

  ●2009年3月10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商务部正根据《反垄断法》依法审核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不会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

  ●2009年3月18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各方 说法

  可口可乐:

  不会继续收购汇源

  据新华社电 昨日晚间,可口可乐公司就“商务部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审查做出裁决”的发表声明宣布,由于中国商务部公布了不批准对汇源果汁业务建议收购的决定,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将不能继续有关收购行动。

  “我们很遗憾该项交易未能如计划进行,但我们尊重商务部的决定。”可口可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说。

  汇源:

  尊重商务部决定

  据河北青年报报道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消息传出后,可口可乐和汇源都在紧急开会磋商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汇源集团顺义总部,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集团领导正在召开会议。内部人士透露,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商讨如何应对禁购消息。同时,可口可乐公司也召开了紧急会议。

  汇源致电记者表示,汇源集团尊重商务部关于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要约申请的批复。目前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将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

  专家:

  “联姻”需学规则

  据新华社电 法律界人士廖治超认为,国内品牌与跨国公司“联姻”应以双赢为目的,民族企业要学习国际规则,通过法律手段规定和规避合作中的不利因素和潜在风险。值得关注的是,跨国公司并购的对象往往是国内行业的前三甲,采取合资方式是对中国市场的试探和跳板。

  专家建议,被并购企业通过与其他国内企业之间的合作来增加外资企业并购竞争时的话语权,同时在并购合同中设置相应限制条款;同时政府给予国内品牌企业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强强联合,促进产业整合。

  股市 反应

  汇源H股

  暴跌19.4%

  商务部宣布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消息造成汇源H股下跌。之前由于收购预期,汇源曾大幅上涨,而此次并购被否,多数机构都认对汇源是重大利空。

  昨日,汇源果汁开盘跌22.3%,报8港元。10时13分,汇源果汁盘中暂停交易。停牌前,汇源果汁大跌19.4%,报8.3港元。

  交银国际食品饮料行业的研究员刘子洋分析,汇源复牌后的合理价位应该在5元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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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口可乐全资收购汇源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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