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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可口可乐: 不会继续收购汇源果汁集团
◎汇源果汁: 一年内不会有其他收购建议
旷日持久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终于水落石出,商务部昨日正式裁决禁止收购,成为自反垄断法去年实施后首个未获得通过的案例。
昨日晚间,可口可乐和汇源各自发表声明称,不会再继续有关收购行动。
文/本报记者刘俊
商务部否决收购有三原因
昨日,在距该要约收购23日到期还有5天时,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宣布,对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作出禁止决定。记者了解到,这是去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宗遭否决的案例。
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商务部详细列举了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首先,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
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商务部表示,“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可口可乐曾提修改方案
商务部透露,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曾经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不过,商务部没有同时透露其间向可口可乐提出了哪些“附加限制性条件”。
前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对本报记者表示,企业应该看到商务部纯属从反垄断角度考虑,“商务部同时公布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有23起申请都获得了批准,表明商务部不会因为是外资并购就反对。”
★2008年9月3日 可口可乐宣布将以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
★2008年9月18日 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反垄断申报材料
★2008年11月20日 商务部予以立案审查,随后召开了闭门听证会
★2008年12月20日 商务部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2009年3月6日 可口可乐宣布在华新增投资20亿元
★2009年3月8日 商务部正式裁决禁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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