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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性障碍亟待破解
本报记者:李新民
“中国新一轮核电大发展时代已经到来,但制约核电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翟若愚指出,“国家在核电发展初期从安全角度考虑制定的产业准入政策,已成为核电大发展的瓶颈。”
翟若愚认为,国家应抓紧改革目前核电投资经营体制,统一技术路线,促进核电工业快速而健康地发展。
我国将迎来核电大发展的新时期
据了解,我国电力工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特别是燃煤机组在电源结构中比重过高,占到75%左右。在日前召开的“核电技术装备自主化第三次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指出:“积极发展核电是调整中国能源结构的关键。”
“特别是在当前电力暂时相对富余的有利时机,我国应加大能源电力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步伐。”翟若愚委员指出,“由于水电移民、开发难度逐年增加,风电又受到电网接入及规模的限制,加快核电发展便显得越来越迫切。”翟若愚说,我国已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确定了“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方针,制定了到2020年的核电发展目标;2009年全国能源工作会又提出了每年平均开工建设7至9台机组的目标。他由此判断:中国即将迎来一个核电大发展的新时期。
投资经营体制成为制约核电发展瓶颈
翟若愚认为,要真正加快核电发展步伐,必须首先解决体制性障碍。
据了解,我国核电发展初期基于安全角度考虑,对该产业的准入实行严格控制。由国家指定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等少数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由此形成了核电企业既是业主又是承包商和运营商的发展模式。
“这种模式在核电发展初期对于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了少数企业的垄断地位,限制了市场竞争,制约了核电发展步伐。”翟若愚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发电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的条件下,特别是在核电建设、管理和运营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情况下,坚持这种模式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不合时宜。”
翟若愚呼吁,为了促进核电发展,要改革目前核电发展体制。他建议:“首先,从投资上讲,国家应放松对核电产业进入的限制,授予大型发电企业的核电资质,实现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使核电与其他电源一样,形成市场竞争格局。这是满足核电建设资金需求、降低核电造价、提高核电竞争力,加快核电发展的必由之路。”
“退一步讲,在没有增加新的具备核电资质的控股投资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核电产权与经营权分开。”翟若愚说,“因为,核电投资与核电设计、建造、运行是完全不同的问题,所以可以放开对控股投资主体的限制,由控股投资主体委托具备核电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据介绍,美国核电发展从商业化应用至今已半个世纪,与火电、水电一样都是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进行的,并未因核电对安全的特殊要求而另搞一套。翟若愚说:“核电除了在安全上的特殊要求外,与其他电源没有不同,完全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这样既可以确保核电的安全,又可以引入更多的核电投资者,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统一技术路线”实现技术自主化 设备国产化
我国核电技术路线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已建成的6座核电厂11台机组有5种堆型,引进了美国AP1000技术和法国的EPR技术。
“这样的多种技术并存的局面不利于核电技术的自主研发,也增加了运营管理成本。”翟若愚认为,我国应尽快确定统一的技术路线,促进自主研发,尽早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
翟若愚告诉记者,在核电技术路线上,法国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法国58台核电机组都是同一技术,投资、运营成本大大降低,每千瓦低于1000欧元,仅相当于世界核电平均投资水平的一半,而运营成本比美国低40%,促进了核电的迅速发展。
“此外,近年来我国重大设备制造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实现核电设备国产化的条件已经具备。”翟若愚说,“国家有关部门应抓住加快发展核电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财税等优惠政策。比如,对首台国产核电设备的制造和使用给予资金补助等,以促进核电设备制造能力的提高,尽快实现核电设备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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