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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上法院争北京奔驰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 09: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戴姆勒股份公司想在中国地区注册“北京奔驰”商标,两次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驳回。为此,戴姆勒股份公司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双方在市一中院对簿公堂。 

  商评委说,之所以没有同意戴姆勒股份公司注册“北京奔驰”,原因主要有两点。 

  其一,“北京”是首都,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根据《商标法》,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戴姆勒公司注册地是在德国而不是在北京,若注册“北京奔驰”商标,容易让消费者对车辆产地产生误认。 

  第二,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资公司,即使“北京奔驰”是合资企业名称的简称,也应属于合资公司所有,戴姆勒公司不能在没有得到其他出资方许可的情况下,单独申请注册。 

  戴姆勒公司则认为,注册“北京商标”正是为了不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北京奔驰”这个商标中的显著特征是“奔驰”。加上“北京”两个字,就是为了让消费者明白,“北京奔驰”的产地是北京。 

  本案将择日宣判。

  ■马上就访 

  现有车辆无需改标

  昨天,记者在销售北京奔驰的4S店看到,很多车辆的尾部都标有“北京奔驰”的字样。若“北京奔驰”商标未获注册,那这些车辆的尾部标识是否需要更改?是否会影响这些车的售后服务? 

  戴姆勒公司律师表示:这并不影响。因为目前车尾的北京奔驰字样,并非商标。而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要求,在汽车尾部注明了车辆的产地为北京,商标为奔驰。所以,目前的这个标识是一个综合体,并非商标,国家商标局不予批准,也不需要做更改。 

  北京波世通达奔驰授权经销商则表示,“北京奔驰”商标注册没获批准,也不会影响这些奔驰车的售后服务。因为在北京组装,所以叫北京奔驰,它实际还是“奔驰”,“北京”只是代表它的产地而已,所以绝对不会在售后服务上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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