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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白家侵权纠纷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 23:59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北京讯】“白象”日前宣布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白家”粉丝构成对“白象”商标侵权,“白家”有关人员为此发出强烈声明,辩称:河南高院“商标侵权案”的判决中所涉及的是竖排“白家”中文商标,为尊重法院判决,早已暂停使用。

  但白象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这是“白家”藐视法律、违背事实的虚假言论。白象食品集团为此向媒体公布了自2008年11月26日法院终审判决以来,经终审判决认定的白家侵权产品仍在销售的证据。据介绍,截至目前,经终审判决认定的白家侵权产品仍然在北京北辰时代广场地下一楼超市、郑州正道中环百货超市、大连西安路家乐福、湖南长沙人民路大润发超市、湖北武汉中百超市(关山店)等十几个省市的部分流通和商场超市渠道继续侵权销售。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白象集团发言人表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今已经两个多月,四川白家仍然在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在流通领域和商超的货架上还大量存在着白家的侵权产品。针对白家这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白象已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诉讼,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严正申明,要求白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保留提请国家工商总局对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的白家侵权产品进行全国联查的权利。

  随后,白家也就白象所指出的侵权产品仍在销售的这一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解,并在2月19日通过网络发布万言书公然为自己喊冤,宣称自己没有侵权,并早已暂停销售侵权产品。

  之后,白象向媒体提供新的证据,说明白家侵权产品仍在销售,白家的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证据表明,法院的公正判令并没有让白家停止侵权,这对任何一个正直的企业来讲都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不讲诚信缺乏商业道德的企业,应该是每个正直企业的责任。

  据悉,就白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白象食品集团已经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清剿白家侵权产品——正式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已经向全国各地经销白家侵权产品的商家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全国各地存在侵权产品销售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彻底查处侵权产品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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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家与白象互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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