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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3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对4000多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其中价格上调的有31项,主要包括诊疗费、化验费、手术费等基本医疗项目。“我们2008年8月份来省立医院做一个化疗疗程花费800多元,调价后要花1100多元。”来自山东菏泽的农民侯玉峰说,他一家年收入只有一万多元。
春节过后,济南市级公立医院也在酝酿涨价。“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市卫生局已经联合下发了文件,文件参照省里的做法进行了相应安排。毕竟同在一个城市,使用的医疗设备和提供的医疗服务都相差不多,省级医院调整了,市级医院肯定也要进行调整。”济南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张佩渠说。
■从物价的角度规范
对于此次引发轩然大波的公立医院涨价行动,山东省物价局将其解释为规范市场。“我们总体思路是规范。原来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0年确定的,这些年新增了很多项目,国家也出台了项目规范,但山东省一直没有开展相关工作,这次的用意是按照国家规范,把原来的项目对接到国家的项目上,能够对接上的,价格就不做调整,对接不上的项目则进行重新核定。”山东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田爱菊说。“这次规范之后,医院方面应该就不会再给患者增加额外的费用。原来一个治疗费就可以包罗万象,加进去好多费用,现在则取消了这个名目,现在患者如有疑问,就可以根据新标准举报医院的乱收费问题。”
患者普遍反映的手术费较高问题,田爱菊说,原因在于计算方式,本来的100元手术费还要另计25元的术疗费,即一次性耗材的费用收取25%,此次调整后则直接收取了125元。“基本医疗这一块我们做了31个项目的价格调高,2000年时由于诊疗费、护理费、注射费都是新设立的项目,所以定价非常低,这一次有了适当的提高。”
■为医改做铺垫?
尽管山东省物价局和济南市卫生局都矢口否认此次价格调整与医改有关,但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张立祥却认为这种说法符合形势的发展。“现在医改的大方向已经有了,围绕这个方向,各个省可以做一些探索,但现在不会有大动作。”
这种做法似乎可以和医改征求意见稿的想法相契合,医改意见稿第11条就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将来改革方案推行后,将取消医院药品加价15%,对技术劳务的价值肯定会有所体现。”张立祥说。“上周在卫生部开会时,对于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等问题,此次改革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
■逆向涨价
引起更多注意的是价格调整与医改方案设想的差异。
新医改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对此,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在1月17日举行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也坦陈,虽然政府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然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同时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致使各级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弱化,趋利倾向突出。
对于正在酝酿涨价的市级公立医院而言,取消15%的药品加价将是个相对遥远的事情,在此期间,患者无疑承受了更大的经济压力。
(《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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