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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下月出台钢铁关税及贸易新政

  本报记者 徐虞利

  记者从《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获悉,国家未来在保持国内市场稳定的情况下,将改善出口环境,调整相关进口出税率,确保钢材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15%以上,同时还将对公平贸易政策进行调整。权威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上述措施将由财政部牵头,会同发改委、税务总局、商务部、工信部在3月出台。

  《规划》认为,2009年我国钢铁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钢铁直接和间接出口可能会下降50%左右,如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国内消费和产量将出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双下降。《规划》要求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稳住建筑用钢市场,保障重点工程用钢,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量比重稳定在50%左右。

  同时,政府将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钢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钢材间接出口。积极组织协会和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确保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15%以上。适当调整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继续实行生铁、铁合金、钢坯、钢锭以及附加值较低的线材、螺纹钢征收10%~25%的出口关税;落实好已出台的取消 67个税号钢铁产品关税措施,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适时提高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

  此外,《规划》还将研究解决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负政策,今年一季度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对国内能够生产、在质量上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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