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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联合重组大幕将启 敲定宝钢等为重组龙头


视频:钢铁业联合重组大幕将启  媒体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敲定宝钢、鞍本、武钢等为重组龙头 联合重组条例年内出台

  本报记者 徐虞利

  钢铁业进一步联合重组大幕即将拉开。

  昨日,记者从《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得悉,国家将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宝钢、鞍本、武钢等三大央企在国内的联合重组中发挥先锋作用,力争三年内钢铁业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集团产能达到45%以上。

  《规划》提出,2009年要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其中,粗钢产量4.6亿吨;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8%左右。到2011年,国内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钢铁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

  为实现这个目标,《规划》提出要加快钢铁业的联合重组。

  《规划》明确,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实现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的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和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

  同时,《规划》指出,要制定出台企业联合重组的政策措施,对重组企业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资产划转等方式,推进联合重组;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联合重组后的项目给予支持;落实好有关支持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税收政策。研究提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条例。据了解,该工作将由工信部牵头,发改委、国资委、国土部,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在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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