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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乘状告新华航空公司变相裁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8日 13:5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高健)昨天,在顺义法院法庭上出现了罕见的一幕,18名化着工作妆、身着黑色半长制服的“空乘”出现在原告席上,对面则是“东家”新华航空公司。“公司不让我们飞,实际上是变相裁员!”面对指责,航空公司代理人表示,公司只是调整了飞行计划,并没有解除“空乘”们的劳动合同。

  庭审现场:“空乘”公司各执一词

  “空姐”、“空少”们衣着整齐,但脸上没有一丝旅客常见的那种甜美微笑,法庭因为他们凝重的表情增添了几分凉意。由于人数过多,18名原告大多坐在旁听席上、另外3名原告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公司说我们没有通过培训,剥夺了我们的飞行权,只让我们每月领800元的最低保障金。”一名“空姐”指着旁听席上的同事,意图用真人真事戳穿公司的“谎言”。一席话,说到了旁听席上众“空乘”的痛处,引起一片抱怨声。

  航空公司代理人不认可原告的指责。代理人表示,公司有自主安排工作的权利。因为公司受到全球经济及燃油的影响,暂时调整飞行计划,所以目前没有给原告们安排更多的飞行任务,但并不表示取消了他们的飞行资格。

  旁听席上的一名“空姐”悄悄告诉记者,公司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公司只给了两条路——要么当地勤、要么待业,无论哪条路,都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利益,最终只能迫使自己辞职。

  此案将择日宣判。

  律师说法:单方变更合同无效

  对于本案被告航空公司所称的公司有权自主安排员工工作的说法,到底对不对呢?“这应该是不对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戴福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否则单方变更不具法律效力。

  戴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将劳动者调离、改变工作地点,实际上是一种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

  戴律师支招说,当员工接到公司调岗要求时,需要注意新岗位是否是自己的专业所长。如果不是,有可能是单位变相裁员,员工可以提出意见,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因此被迫辞职,员工可以通过诉讼,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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