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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技术、资金缺一不可
《中国投资》:市场需求是拉动钢铁产业发展的根基,如何保证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稳定?
熊必琳:从国内市场看,2008年国内市场消费结构是,建筑49.5%、机械制造18%、汽车5.6%、交通运输5.4%、五金制造3.4%、家电2.3%、造船2.3%、石化1.3%、集装箱1.3%、电力1.1%,其他9.8%。从国外市场看,我国钢铁产品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约1.14亿吨,占粗钢产量的23%左右。直接出口主要分布在东北亚和东南亚市场,占30%;南亚和中东市场,占17%;间接出口主要是欧美及东南亚市场。
因此,保市场稳定必须统筹考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对内,通过房地产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建设及地震灾后重建,稳定国内市场份额50%左右的建筑用钢需求。对外,采取灵活的进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一定比例的直接出口,鼓励和扩大间接出口。
《中国投资》:技术改造是实现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之一,但是在企业极度困难时期对此可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业界对国家如何支持重大技术的自主创新非常关心。请您谈谈规划中有哪些重点举措?
熊必琳:本次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施技术进步专项,其中技术改造是重点。规划确定了重点支持的原则、方向、内容,对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钢铁产业实施技术改造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减少个人决策和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具体条件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规定标准或备案建设的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联合重组的龙头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等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专项。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强度机械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推广高强度钢筋使用和节材技术;鼓励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支持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炼铁矿等技术。在中央投资资金中安排技术进步专项,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钢铁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不含节能技术的其他技术改造。同时,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中国投资》: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有专家提出实施国家钢材收储以解决企业当前资金困境,后来这个建议并未被采纳。您能谈谈其中的原因吗?
熊必琳:目前,对于实施钢材收储,社会各界尚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钢铁产品实施收储,对于解决企业当前困境、恢复市场信心、拉动钢铁价格回升有积极作用。另一种认为,实施收储弊大于利,钢铁产品不是国家战略物资,且钢材存在生锈腐蚀等问题,不宜长期储存,且钢铁产量流量大,资金占用大,储备少量品种,稳定市场的作用有限。有专家提出,1991年曾经搞过国家储备,后来处理销售钢铁,大降价损失很大。现在如果实行700万吨的储备,不利于回升和稳定市场,储存时间超过半年将造成很大损失。由于各方面的看法很不一致,再加上钢材收储确实需要很慎重的研究,有关钢材收储措施未纳入规划。
《中国投资》:那么,对于很多大型骨干企业出现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问题,国家有哪些助力解决的措施?如何进一步体现有保有压政策?
熊必琳:我们将加大对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法、土地法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和企业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等,在发行股票,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融资支持。对违法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以及落后产能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为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裂,规划提出了国家将在必要时可研究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支持,这样既可解决大型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又可以避免钢铁产品收储腐蚀造成的损失,弥补目前拉动内需政策惠及大型企业的政策不足。
《中国投资》:铁矿石可谓钢铁产业的命脉,我国这几年进口的高价铁矿石压缩了钢铁企业的利润空间。未来几年将如何加强中国企业对铁矿石价格的话语权?
熊必琳:一方面国家将加大对国内铁矿资源地址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投资矿山勘探和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另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大型国企的境外投资。沿海钢铁企业要充分利用区位和运输优势,所需铁矿石、煤等原燃料要尽可能利用境外资源。
此外,将整顿进口铁矿流通市场,重新核准进口企业资质,减少企业数量。实行铁矿石进口流向信息上报登记制度。建立代理制,统一进口矿价格,形成互惠互利的进口矿定价机制,维护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力争2009年进口矿价格有明显回落,降低钢铁生产成本。提高钢材贸易准入门槛,规范钢材销售制度,推进代理制,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流通领域对稳定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
淘汰落后 鼓励兼并
《中国投资》:2008年钢铁行业已经相继组建了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等,产业集中度提高了很多。但有专家表示,由于体制原因,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提高起来的集中度未必扎实。在该规划中对于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有怎样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支持?
熊必琳:国家将加快推进企业的实质性重组,制定出台企业联合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企业重组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资产划转等方式,推进联合重组;对大型企业跨省市联合重组后的项目给予支持;落实好有关支持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税收政策。研究提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条例。
在推进企业重组、提高集中度方面,将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实现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的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进一步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等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
届时,国内排名前5名钢铁集团产能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产能达到40%以上,产业布局和重点中心城市钢厂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投资》: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积极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不错成效,但还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今后将怎样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工作?
熊必琳:规划对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实行问责制做了说明。不仅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制度,支持钢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时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要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问责制,比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成立检查小组,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土地、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各级政府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中国投资》:在上马大项目问题上地方都有很强的积极性,怎样把调整产业布局和总量控制结合起来?规划中有哪些大项目可以透露?
熊必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几乎有条件的沿海地区都提出了结合淘汰落后上大厂的规划设想,如何把地方的积极性统一到规划要求上来,必须统筹处理好总量过剩与布局调整项目之间的矛盾问题。为此,规划提出调整产业布局必须坚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所有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为前提,不增加和减少产能;明确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结合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和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规划提出的几个沿海钢铁基地项目,都是按照上述要求把握的。
按照这个要求,在不增加或减少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调整产业布局。比如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钢搬迁,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按照首钢曹妃甸循环经济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的压缩产能和搬迁以及山东省内钢铁企业重组和淘汰落后,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