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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年起规范金融类国企薪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8日 19:45  中国产经新闻

  考核标准量化

  本报记者 何建华报道

  日前,《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向各家金融类国企派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建议企业负责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

  去年上半年,随着多家金融机构年报的公布,以中国平安等为代表的许多金融企业高管天文数字般的薪酬引发广泛瞩目,其中包括对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的关注。

  就此,春节前,财政部下发的《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业内掀起不小的波澜。通知称,此举是为了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并且要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尽快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据记者了解,《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负责人基本年薪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公司的职位等级(企业资产、业务范围、业务领域广度等决定);第二,所在企业、所在行业、所在地区的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加权平均后乘以5。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建议,份额更大的绩效年薪主要取决于财政部对企业考核结果,还有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其中2/3的绩效年薪以现金的形式发,1/3是中长期股权激励,而股权激励的细则将另行制定。

  缩小职工与高管工资差距

  此前,关于央企高管存在“天价”薪酬的话题曾一度引起社会热议。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有关负责人曾对此予以驳斥,表示2006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并无“天价”薪酬。

  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2004—2006年)期间,央企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均增长14.84%,薪酬水平年均增长14.92%,均低于同期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和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幅度。2005—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总体水平与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呈逐年缩小的趋势。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薪酬经过第一任期的增长,总体水平已经不低,激励不足的问题初步解决,国资委党委已经决定适当调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长速度,以缩小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

  专家看法

  去年底,针对外界关心的央企薪酬问题,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稳步推进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国资委200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他还驳斥了央企高管“天价”薪酬的说法:2006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并非“天价”薪酬。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月至11月,央企累计实现利润同比减少2393.7亿元,下降了26%。世界银行副行长法耶泽尔·乔杜里近日在上海说,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企业高管获取“天价”薪酬是不道德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某些银行高管的薪酬过高是自我膨胀的结果,中国银行业尚未全部放开,对于非充分竞争的行业,政府对其高管薪酬采取限制是合理的。”

  2008年上市银行年报即将公布,郭田勇预计上市银行占全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相对份额很有可能会继续上升,因此高管薪酬相对于其他公司会比较高。“财政部此时发布通知是为了给金融机构打预防针,金融机构也需要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度,毕竟这两年媒体对于相关问题的讨论已经白热化了。”

  考核标准量化

  2月1日,财政部向各家金融类国企下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薪酬评价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金融类国企按行业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金融控股公司四大类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金融企业经营多种业务的,以其主营业务为基础,确定评价指标适用的行业。

  《办法》从对盈利能力指标、经营增长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以及偿付能力指标这四大指标的考核上,对金融企业建立起标准统一的考评体系。财政部拟分行业统一测算并发布全国金融企业各项评价指标的标准值。

  在考评结果上,绩效薪酬评价结果以85、70、50和40分作为类型判定的分数线,分为优(A)、良(B)、中(C)、低(D)和差(E)五种类型。评价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的评价类型为优(A),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下的评价类型为差(E)。

  “其实(高管)绩效薪酬如何跟考评结果挂钩的问题是比较好解决的,最大的难度在于基本薪酬水平如何确定,以及绩效与基本薪酬比例的确定。上述人士表示,各方面意见的统一尚须时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前几年有些金融类上市公司一直强调高管的薪酬水平要跟国际接轨,同为金融类上市公司,不同机构高管薪酬差别巨大。相关部门出台统一的考评标准,至少能提供参照系,对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的规范有积极意义。

  财政部还要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公布前,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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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金融国有企业高管限薪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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