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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审判未终结 审判田文华只是拉开序幕(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3日 22:14  中国经营报

  刑审问责官员?

  事情追溯2008年9月11日,这天被称为中国乳业的“9·11”,卫生部发出命令:立即停止食用三鹿受污染奶粉,也就是这一天,三鹿集团开始真正走上寿终正寝之路。

  中国乳业的“9·11”何尝不是石家庄市地方官员的“9·11”,作为石家庄的龙头企业,利税大户,田文华和她带领的三鹿集团备受政府“呵护”,可谓众星捧月。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明星式的企业却如一场巨震,在震荡了中国乳业的同时也惨烈的震荡了石家庄官场,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石家庄市因三鹿事件先后被免职5名以上市级(副厅)以上干部。

  9月16日当天,包括石家庄市分管农业生产的副市长张发旺,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孙任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毅,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志国等在内的一批有关官员先被免职。

  9月17日,根据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河北省委研究决定,免去冀纯堂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由石家庄市委提请市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冀纯堂市长职务。

  9月23日,河北省委决定免去吴显国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同日,上级同意接受李长江引咎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12月27日,由平山县委书记上任石家庄副市长不到半年的赵新朝也因三鹿事件被免职,同一天市政府副市长蒋洪江也请辞。

  此时,石家庄坊间开始流传多种消息。

  “上级还要继续追查被免职官员的刑事责任,这些人有可能占有三鹿集团的股份。”一位消息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随后记者拨通三鹿工作组电话,相关人士表示这不太可能,是谣传。

  “如果抛开这些可能存在的猫腻,单从三鹿事件本身来看,追加地方官员的刑事责任不是不可能。”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田文华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曾表示,2008年8月初他们曾经向石家庄市政府和所属区政府汇报过问题奶粉情况。

  “如果田文华所说属实,而当时石家庄市政府接到报告后也是强调稳定,并试图以重要的政治性原因为借口,不向公众公开事实,那么相关责任人负的责任就不光是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还得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第一条第7款中“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受到法律审判。”上述律师表示。

  资料显示,2007年12月以来,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的投诉。经企业检验,2008年6月份已发现奶粉中非蛋白氮含量异常,后确定其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有关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中。8月2日,三鹿集团公司向石家庄市政府做了报告。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2日的8个月中,三鹿集团公司未向石家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三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石家庄市政府2008年8月2日接到三鹿集团公司关于三鹿牌奶粉问题的报告后,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直至9月9日才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三鹿牌奶粉问题。调查表明,8月2日至9月8日的38天中,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过任何报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周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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