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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原高管周四再受审 法院可能当庭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0日 06:2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胡红伟) 昨日,记者从被告律师处获悉,三鹿集团和原董事长田文华等4名高管被诉案将在22日(周四)下午在石家庄市中院开庭,法院可能当庭宣判。

  律师称收到开庭通知

  昨日,三鹿集团代理律师、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魏彦彤律师介绍,当天下午,法院正式通知律师,22日下午2点开庭审理该案。魏彦彤说,当天宣判的可能性很大。

  田文华个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刘新维也证实,法院已发出通知,虽未明确表示当庭宣判,但刘新维认为,当天宣判可能性极大。

  上述两位律师表示,如果当天宣判,庭审可能只有宣布开庭,并全体起立听取判决书的流程,不会安排其他程序。

  田文华是否上诉“难说”

  对于三鹿集团是否会上诉,魏彦彤表示,需三鹿集团研究决定。刘新维表示,田文华个人是否上诉,“都很难说”。

  此前,魏彦彤介绍,如果作出有罪判决的话,则三鹿集团将被判处罚金。对于罚金的数额,他说“目前还不好估计”。

  对于田文华个人,魏彦彤此前曾表示,以他个人判断,田不会被判死刑。刘新维表示,按照检方指控的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有死刑刑罚,因此,田获得的最高刑罚可能为无期徒刑。

  法定宣判时间临近

  依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应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而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三鹿集团和田文华等4高管站上被告席,庭审距今将近一月。这意味着,该案除非遇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延时宣判。

  被告律师介绍,如真遇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法院批准,才能延长一个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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