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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促销广告禁提折扣两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07:01  新京报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出台规范,只可列“优惠票价”  

  本报讯 (记者 李媚玲)针对春运期间虚假机票广告大量涌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近日出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机票促销行为规范》,对于代理企业促销机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违反该规定的代理商将至少暂停经营资质三个月,情节严重者将被注销营业资格。

  规范指出,销售代理企业应当以实名形式开展机票销售和促销活动。销售代理企业凡以小广告形式向社会发布机票销售信息,必须在信息中注明本企业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否则可视为虚假广告。同时,为避免混淆视听,通过任何媒体(包括电视等)的机票销售促销信息,均不再提及具体折扣,只列“优惠票价”及促销时间、咨询电话。

  航协提醒消费者,对销售代理企业违反本规范的促销行为,以及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价格欺诈、强行订购、设置陷阱、承诺与服务不符等行为可向民航局、国家工商管理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等单位进行投诉或举报。航协将对违反本规范的销售代理企业进行处理,至少暂停经营资质三个月;同时通知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和有关单位暂停销售系统和发放客票,并上报中国民航局备案;被暂停经营资质的销售代理企业若多次违规、整改效果不明显,以及违规情节严重的销售代理企业,航协将予以直接注销资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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