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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一大早,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便聚集了大量中外记者及群众。
较之前几天的审理,昨日法院门前的警戒范围更大、执行警戒任务的法警人数增加了一倍。从法院的西门绕一周,直到法院东边边缘,每隔两米,就有法警站岗。没有旁听证及对应身份证或律师证的,一概被拒之门外。
进入法院大门,在法院主楼的大厅门口,还有一道安检门,通过此门须经两名法警查验证件。进门后,进入公审的“大审判庭”前,还需经过两道法警人员查验证件。值班法警说,即使是内部人员进入审判庭,也必须出示旁听证。
- 关注焦点
田文华“生死”成焦点
本报讯 昨天,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田文华的“生死”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据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石检公刑诉【2008】271号)显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田文华的指控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非此前呼声较高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据销售金额的不同有几档刑罚,其中最高为:销售金额两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版稿件/综合本报记者 李天宇 胡红伟 李强
新华社、《广州日报》、《华商报》、《河北青年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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