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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由于担心越接近春运、买票越难,文小姐半个多月前订了两张深圳-北京的来回机票,没想到燃油附加费突然下调,两张票的降幅达到440元。她致电航空公司,问能不能退回已经下调的燃油附加费,对方告诉她暂时还没有接到通知,但按照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规定来看,以出票日期为准。
据记者了解,燃油附加费的调整,一般以出票日期为准,而每逢燃油附加费上调时,已经出票的乘客就不必补齐差价。但是也有消费者认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与乘坐日期有关,而与出票日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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