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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出台汽柴油批零价格管理详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 01:36  第一财经日报

  对民营批发价差不小于400元 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 京沪出台汽柴油批零价格管理详细规定

  王佑

  因为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启动,涉及到成品油各个环节的新规也正式对外公布。

  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出之后,各地发改委昨天发布了相应通知,批发零售环节管理体制发生转变。

  从昨天起,上海地区供应给民营批发企业的汽柴油将保持每吨不小于400元的价差;而供方配送给零售企业的最高价也要保持每吨不小于300元。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方案有相似之处,但不完全一样。

  业内分析,这都表明我国将保证民营销售经营单位的利益,但同时也缩减了销售环节的利差。而此前国家规定,批零环节价差率不少于4.5%。

  上海发改委的新通知分别就如何供应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汽柴油批零环节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首先,供民营批发企业的汽、柴油已于昨天实行最高供应价格管理。

  通知指出,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管理。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北京与上海不同,北京市发改委文件提到,该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中石油集团下属一家销售公司的高层表示,上述规定的实际意义在于,保证了民营企业终端环节的差价,不过也限制了销售企业的利润。

  上述中石油人士解释,就上海的300和400元两大新措施,实际有两个特点:它让民营批发企业在正常情况下不至于亏损。但由于批发单位要承担运费,所以实际上民营企业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利差。

  以往油荒时,两大石油公司提高了批发价,我国挂牌零售价格也比较低,造成市场上的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成本倒挂,纷纷停产或者停止营业。

  第二个好处是,新办法也控制了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的获利空间。

  在此前1个月左右,国际油价狂跌过程中,因我国成品油零售价较高,我国的成品油批发价格可以拉得很低,这样零售市场出现了每吨1500到2000元的利差,所以各地民营加油站大幅降价,即便降低5毛钱,他们仍然有很大的获利空间。“这种情况确实属于暴利,正常情况下的零售市场获利大约就在几百元。”

  上述中石油集团人士表示,因新机制的推出,零售和批发市场都会出现一定时间的混乱,明年1月1日前,市场的变数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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