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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第五代传人涉七项伪造账目罪 已获轻判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有178年历史的香港老牌凉茶“王老吉”第五代传人王健仪涉嫌在生产机器交易中伪造帐目,讹称出售多部生产机器给“香港王老吉国际 ”,骗取银行信用状信贷及分期付款贷款逾140万元,被廉政公署控告七项伪造帐目罪,经在区域法院审讯后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王健仪9日获轻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17.5万元。主审法官宣判时指,考虑到被告求情时表示女儿患有红斑狼疮病,而且其之前没有刑事记录,遂判处社会服务令。
案件自今年4月在区域法院开审,期间波折重重,历时逾半年后才审结。控罪指,62岁被告王健仪于1998年1月至2003年4月间,以另外三间公司名义签发单据,假称曾向王老吉出售封口机、自动标贴机等,共值逾145万元,六度向英利信用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租购贷款,成功取得逾136万元贷款。
此外,该三间公司包括被告自己任董事的得柏包装公司、装修公司中港兴业有限公司及豪东兴业有限公司,在取得贷款后,扣起逾23万元,将余款约122万交给王老吉。
法官在判决时称,虽然部分控方证人的供词模糊,不能从中下结论。但被告的自辩真假夹杂,可以肯定涉及的发单是虚假的,因此被告破坏了自己和公司的诚信关系。法官也形容交易并不是“三元两块”的交易,而涉及逾30万元的款项,草率得连单据也没有留下是难以置信的。
而辩方则指出,女被告为“王老吉”第五代传人,自1993年便出任公司董事,女被告已离婚,一子一女已长大,但女儿患有患急性红斑狼疮病,仍由被告抚养。女被告案发前曾经获美国某大学提名参加世界杰出华人选举,但被告因涉此案而弃权。
控方案情指,被告已清还涉案贷款,而涉及的七项控罪则发生于1997年10月至2003年4月间。案情指被告曾于1997年10月,要求经营凉茶铺的Minacorp Ltd东主叶惠娴签发单据,假称该公司以9万元出售自动包装机给王老吉,取得广安银行批出9万元贷款。
控方证人叶惠娴在庭上供称,被告当时指王老吉欠被告钱,但公司没钱还她,遂按被告指示协助她,事实上Minacorp Ltd从没出售机器给王老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