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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陈福香
上周五,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整套申报材料已经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的标准,最后一次补充材料是在11月19日。也就是说,此案已经正式进入反垄断审查程序。
而在上周二,可口可乐就并购满90天发布公告,称收购要约所达成的在200天内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先决条件仍然有效,即以2009年3月23日为限。最近股市低迷市场揣测可口可乐会因此改变收购价,可口可乐方面强调不会因此“压价”。
申报材料达《反垄断法》标准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在接受中国政府网的采访时透露,关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实际上在今年9月份可口可乐就向商务部提交了申报材料,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局审查后认为申报材料不合格。在9月份、10月份可口可乐先后提交了补充材料,最后一次补充材料是在11月19日。
“此后我们就没有要求它进一步提交补充材料。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们认为它是最后一次补充材料。”尚明表示,整套申报材料已经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的标准。
不因股市低迷“压价”
上周二,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届满90天,根据香港证监会相关规定,须以公告的形式向股东交代并购进展,尽管到目前为止,双方表示尚无任何变动,但最近持续低迷的股市让外界担忧可口可乐会否更改收购价格。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副总裁李小筠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汇源果汁收购要约的状况目前并无任何改变。据了解,当初可口可乐以超过三倍市值收购汇源,上周二汇源收盘价为9.60港元,比可口可乐宣布收购后首个交易日的10.94港元,已经跌了13%,而可口可乐提出的收购价高达12.20港元。市场曾揣测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早前提出的收购价格“可能太高”,需要重新制定。
对此,可口可乐中国副总裁李小筠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不会,各方强调收购要约的状况目前并无任何改变。”
公告也提到,收购要约所达成的在200天内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先决条件仍然有效,即以2009年3月23日为限。那么,是不是过了这个时间要约双方就需要重新谈判呢?
李小筠表示,一切还需看政府有关监管部门。
政府智囊团建议收购?
在可口可乐并购案消息发出之时,即有不少专家对此发表多种意见,最近,媒体报道,再有商务部智囊团专家称“建议收购”。
据第一财经报道,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杨益2日在“2008北京国际并购研讨洽谈会”上表示,对商务部是否会批准此项并购没有作出明确表态。但作为政府智囊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则表示,政府应该批准。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委托王志乐所在的研究机构对上述课题进行了研究。王志乐表示,该研究团队对近年来媒体上争议较大的并购案例进行梳理后,分析了这些案例给中国产业安全带来的影响。这一年中,他们调查了徐工集团、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凯雷、京东方等22家企业及当地政府官员。
“大量案例表明,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中资企业并购境外企业,都是企业间的竞争。并购各方发生的矛盾,本质上是企业在股权、品牌与市场等方面的利益博弈,而不是民族矛盾,更不是国家之间的矛盾。”王志乐明确表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例外资并购案威胁到中国的产业安全。
但值得注意的是,11月商务部决定附加4个条件批准英博收购美国百威母公司A-B的交易,包括日后不能染指华润、燕京以及已经通过IPO的珠江啤酒。这被视为保护中国啤酒民族品牌的重要举措,是对外资并购发出“约束信号”的表现。
尽管可口可乐对收购充满信心,但阻力仍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