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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牵头三鹿民事赔偿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 19:12  中国经营报


  一个由卫生部牵头的赔偿调查小组已经成立,这个小组将专事三鹿奶粉事件的民事赔偿工作。

  12月1日,卫生部通报称,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几乎是一项有史以来最为复杂的赔偿命题。

  卫生部牵头民事赔偿组

  “由卫生部牵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几大部委针对问题奶粉(含三聚氰胺)民事赔偿调查小组已成立,国家对问题奶粉的赔偿即将有个具体的方案。”一位接近该小组的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如是说。

  上述人士表示,卫生部牵头的赔偿调查小组是为了收集数据,从操作层面上讲,卫生部牵头做调查取证工作是最合理的。

  记者就此致电卫生部求证,在电话中,卫生部相关人士表示,关于问题奶粉的民事赔偿,卫生部和相关部委都在努力,工作一直在进行,至于赔偿调查小组目前的工作动态,该人士没有正面回应记者,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人士则表示,他们已经抽调工作人员配合卫生部做问题奶粉民事赔偿事宜的相关工作。

  实际上,早在11月初,该小组已经将赔偿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统计完毕呈报国务院。一位对三鹿集团有“管辖权”的政府高级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在数据统计上报国务院后,国务院法制办应该会起草一个专门针对问题奶粉民事赔偿的具体方案,然后以国务院文件的名义下发。

  他认为,这个条例将类似于汶川大地震的相关赔偿条例,“只不过一个是天灾一个是人祸,”他料想,具体操作方式上的差距应该不会太大。

  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欣自三鹿事件发生以来,就一直专注于赔偿问题的法律研究。他认为,如果有一个专项条例,将是对问题奶粉民事赔偿的法律支持。在此之前,中国司法系统对于当事人监护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请,均不予立案,但也拒绝发放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按理说,应该由全国人大专门出一部针对此事件的法律,但由于时间的原因,由国务院先出台一个这样的临时条例也是可以解决此问题的。”他说。

  不过,记者就此项条例的起草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求证时,该部门相关人士对所有提及的问题均以“不清楚”作答。

  民事赔偿积极信号

  12月1日,卫生部对外发出通报称,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其中仅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累计筛查婴幼儿2238万余人次。

  “此数据的出台,是国家对问题奶粉的民事赔偿做出的一个积极信号。”张元欣认为。

  记者了解到,对于三鹿奶粉事件的赔偿问题,政界、商界、法律界的各方都异常关心,他们从自己掌握的各方情况分析推断,认为由国家牵头设立一个专项赔偿基金并不是没有可能,一位政府高级官员也以个人观点表示,这个专项赔偿基金可以比照汶川大地震专项赔偿基金运作和筹集方式。

  “如果是设立赔偿基金,那这个资金的来源到底是由谁来出?是企业?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还是共同支付?”张元欣律师的疑问或许正是决策者需要考虑的。

  张元欣认为,资金由谁来出是和各方连带的责任相联系的。

  “如果在国家层面上成立一个赔偿基金,国家可能要拿出一部分钱,相关企业的地方政府也要拿出一部分钱,比如三鹿的所辖政府——石家庄市政府也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其次,涉及到问题奶粉的企业也要出资。”他说。

  学者马光远则建议,可以按照“市场份额理论”,根据某一个城市里面各个检验出三聚氰胺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来确定赔偿责任。

  “事实上,现在还缺少国家对整个行业的一个权威评估,对这个整体事件的评估,基金的主体可以是这22家检验中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企业,按照其三聚氰胺的含量根据一定的比例来筹措资金,这样就是一个长期的赔付基金。”张元欣说,“建议国家从检出三聚氰胺的奶制品企业中,从每一筒奶粉的销售额中抽出几元钱作为这个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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