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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履行承诺或成广通地产最后救命稻草(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30日 14:58  法制日报

  按照上述“57号纪要”精神,前面58户的安置房由开发商即广通来解决;而后面香积寺路上320户的安置房由区政府来解决。但是截至目前,这块孕育广通重生希望的土地,其拆迁工作没有任何进展。

  对此,广通的负责人王学农认为,区政府履行当初的拆迁安置承诺是解决目前困局的首要问题。如果此问题得以解决,则其他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那么对于广通的说法,拱墅区政府又是如何看待呢?记者为此采访了“拱墅区广通问题处理小组”组长、拱墅区城市发展中心主任汤黎明。

  汤主任认为,目前广通的问题并非是政府不履行拆迁安置承诺的问题。政府当然支持广通对“信义坊二期”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只要广通一旦启动对这块地的开发,政府当然会兑现承诺。如今广通的最主要问题是引进新的资金比较难。

  汤主任还告诉记者,作为广通的控股方,万城投资在很多事情上都不和区政府打招呼,单独行动。这样政府工作很难配合。他历数了广通“事先不打招呼”的几件事,这也是造成区政府和广通隔阂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土地转让风波”。广通为了开发“信义坊二期”的土地,与万城投资合作成立了项目公司———广通万城房地产公司(其中广通占70%股份,万城占30%股份),来具体负责运作“信义坊二期”的开发。2005年7月,广通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原本属于广通房产的“信义坊二期”土地使用权,调整给项目公司。接下来广通、万城投资和项目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股权转让,最终将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四个自然人代持广通在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股份。为此,区政府认为“信义坊二期”土地脱离了广通的控制,严厉要求该地块重归广通体系。否则其他问题一概免谈。

  为此,2007年7月,广通的国有股代表———拱墅区资产经营公司,以广通上述决议在国有股东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侵犯其股东权益为由,将广通房产、万城投资和项目公司告上法庭。

  此外还有重组方万城投资的资金注入方式问题。2005年1月,万城投资进入广通时,首先支付了3000万元的股份收购款。随后,以“公证借款”的方式又注资1.5亿元。区政府认为万城投资这样做(借款而不是投资),使得广通的其他债权人很不安,纷纷起诉。这样区政府的工作很被动。

  苦恼

  那么广通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和股权“拱手让与”他人?

  广通房产的老总王学农解释了其中的“不得已”。作为控股方,万城最初接手重组时,广通已经是“病入膏肓”。

  2005年5月,就在广通实施重组后第四个月,原有的广通债权人纷纷将公司诉讼到法院。眼看着一块块待开发的土地项目和资产频频遭法院查封,广通最后的希望———“信义坊二期”也岌岌可危。为了能保住这块资产,广通通过前述的一系列股权运作,目的就是为广通债务纠纷设一道“防火墙”,让这个项目的顺利开发不受影响,从而确保实现在发展中解决广通债务问题的构想。上述四个自然人只是代持广通在该项目公司的股份,项目公司仍然为广通实际控制,“信义坊二期”的土地当然还由广通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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