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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澳航班本周起执行“限液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8日 16:33  北京晚报

  只有4类液态物品可以随身携带

  本报讯(记者孟环)由于澳大利亚政府近期加强了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进入澳大利亚的航空保安措施,从本周五起,所有从中国飞往澳大利亚的旅客,将执行澳大利亚政府有关限制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的严格措施。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规定,只有4类液态物品可以随身带往澳大利亚:一是旅客在候机楼隔离区内购买的、且只能在登机口提取的免税液态物品;二是飞机上出售的或者提供的液态物品;三是旅客过安检时允许携带的液态物品,其包装应满足单体容积不超过100毫升,且置于周长不超过80厘米(容积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四是豁免的婴儿乳品或病人的液态药品。

  民航局近日已向各机场及航空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各机场在登机口对赴澳旅客手提行李实施二次抽检;赴澳旅客在机场免税店购买免税液态物品后,除按要求包装外,机场方面须送至旅客所乘航班的登机口,待旅客登机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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