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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九款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表演权业务类的收费标准
一、现场表演:
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售价总额的2.5%。[标准释疑]:1.门票收入是指扣除演出场地费用后的实际收入。
2.应售门票是指本场演出平均票价(依申请人演出前提供的预计出售门票的价位及其相应票数的清单计算)与演出场地实际座位数的乘积。
二、机械表演(背景音乐)
收费标准一:本标准适用于夜总会、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等。此类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1.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
2.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2元。
收费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酒吧、咖啡厅、餐厅等。此类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
1.仅提供机械表演的:
①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5元。
②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元。
2.提供机械表演和现场表演的:
①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5元。
②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4元。
3.所附卡拉OK歌厅按标准一的规定另行计算。
收费标准三:本标准适用于宾馆。
1.此类场所按床位收费,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
2.宾馆所附夜总会、歌舞厅、咖啡厅、餐厅、卡拉OK歌厅(含KTV包间)等场所按相关标准另行计算。收费标准四:本标准适用于商场、超级市场等。
1.此类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
①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
②营业面积在1000-5000(不含5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30元。
③营业面积在5000-10000(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42元。
④营业面积在10000-20000(不含2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54元。
⑤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
2.所附餐厅、卡拉OK歌厅等按相关标准另行计算。(记者 陈琦钿 实习生 曾萍)(来源: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