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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保险大清洗 战鹰意外被罢免(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8日 07:24  21世纪经济报道

  都邦的后战鹰时代

  战鹰的履历显示,其早年出身中国平安机构发展部,历任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负责人。2004年战离开平安,参与海南航空投资的长江人寿筹备,后于2005年5月被王丽影邀请至北京煤炭大厦,接手之前由原平安产险车险部负责人臧家瑞筹备中途的都邦。

  都邦早在2004年便获得中国保监会批筹,在战以及其带领投诚的众平安旧将的协力下,终于2005年10月19日正式开业。

  38个月都邦任职过往,从开疆辟土的汗马功臣,到最终被大股东抛弃,接近战鹰的人士告诉记者,战与王丽影之间的过隙,已早非一日之寒。

  该人士表示,在担任都邦总裁最后的一段时日中,战鹰曾对身边人坦言,在都邦担任职业经理人最大的困扰,便在于时常被迫要在一些不明就里的文件上签字。而这些文件往往与大股东腾挪公司资产相关。

  根据《公司法》及都邦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会不应当就未列议题做出决议。上述接近战鹰的人士说,由于罢免决议已超出董事会议题范围,战已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议中的非法内容。

  目前,该诉讼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者将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战鹰去职之后,都邦总裁之位至今悬空。

  按都邦监事会2008年8月10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的请示,“都邦保险总裁战鹰被有争议地罢免后,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了权力真空,公司的行政、财务权力过于集中在公司董事长一人的职权上,造成公司治理结构的缺失,权力失去制衡,对公司其他股东的不公平”。

  战鹰的下课只是冰山一角。

  按2008年7月17日,10家浙江股东(持有都邦45.5%权益)向中国保监会递交的材料,“王丽影等人在2008年7月14日又相继开除了对其行为有异议的公司总裁办主任石积禄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张云飞(两人分别为员工持股公司吉林金鹰公司和北京财富众合公司董事长),并随即进行了一系列针对公司管理团队的‘清洗异己’活动。”

  “这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员工公司,掩盖事实真相。”一位都邦高管说,对于7月15日未参加上东国际第二次显名股东委托签署会议以及其他反对大股东的都邦中高层,目前公司已对其管理的部门(分公司)展开专项审计,并有选择的压缩了部分机构的正常经营费用。

  “广东、广西、浙江等地的机构最近都被总部派去的调查组审

  但在都邦是次临时董事会上,这些数据却成了弹劾现任高管层的“铁证”。

  尽管会议现场战鹰本人对此提出强烈质疑,部分董事与监事会主席徐建初、副主席王依加亦对此强烈劝阻并提出程序不合法,但罢免提案的表决依旧成行。表决中,来自吉林等地的股东力挺王丽影,却抛弃了战鹰,而事前不知有此提案的浙江股东却选择了以投弃权票的形式进行抗议。

  当日的决议(都邦董临决字2008[003]号)显示,对战鹰问责的表决“同意留任0票,免去职务8票,弃权5票,决定免去战鹰的总裁职务”;对王丽影的表决“同意留任7票,免去职务0票,弃权6票,决定王丽影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

  换言之,由于王与战在针对各自的投票中弃权,而在对方的表决中王对战投了“免去职务”,而战对王则选择了“弃权”。

  据记者观察,在这份最终将战鹰罢免的决议中,只有董事长王丽影、副董事长王宝成等8名董事的签字,副董事长娄才根、董事邵伯金等5名董事及战鹰本人没有签字。

  导火索:吉林银行股权风波

  事后,多位都邦核心人士告诉记者,发生在2008年的吉林银行股权受让事件,是大股东最终决心让战鹰出局的导火索。

  都邦监事会2008年9月6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的《关于对公司财务等相关问题检查的报告》称,2007年,王丽影操纵财务部门违反2005年2月股东创立大会关于“都邦保险存款暂存放在四大国有银行”决议的要求,将3亿元保险资金存放在吉林商业银行。

  该报告称,“利用当初将都邦保险注册地落户在吉林市所取得的优惠政策,王丽影控制的桦甸投资公司(桦甸市华能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记者注,下称‘桦甸华能’)以优惠的认购价格1.03元/股,获得了重组后的吉林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记者注)的原始股权。”

  这份报告亦透出了作为股东方的王丽影与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战鹰间的分歧,“2008年王丽影多次向都邦保险总裁战鹰提出以1.8元的高价受让该公司转让的吉林商业银行股权3000万股,遭到拒绝,阻止了王丽影这一关联交易行为。”

  本报记者获得的来自吉林省桦甸市工商局的工商资料显示,桦甸华能成立于2007年6月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艾祖光,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设立时,桦甸市商务局资产运营公司以3300万元货币出资,占公司33%权益;吉林金都集团以货币出资39万元、实物出资6661万元,占有67%的权益。

  但在桦甸华能的全部工商资料中,只有2007年5月31日,吉林市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金都集团出具验资报告,桦甸市商务局资产运营公司在该公司成立时并未真实出资。直到2008年5月16日,桦甸华能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桦甸市商务局资产运营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以3300万元转让给吉林金都集团,后者于2008年5月25日之前以货币的方式一次性将转让款支付给桦甸华能。股权转让后,吉林金都集团出资额1亿元,占注册资本100%。

  自此,桦甸华能成为吉林金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正是都邦并列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同为王丽影。

  都邦的一份内部签报单计了。”该高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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