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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解读《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题: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解读《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
记者 董峻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9月3日正式由农业部发布。这份规划对未来8年优化我国农业区域布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进行了总体部署,是今后一段时期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稳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文件。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3日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规划》如何看待2003年以来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工作?
答:为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部于2003年编制完成并启动实施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规划实施5年来,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生产格局初步形成。2007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集中度分别达到98%、80%、70%和59%,棉花、甘蔗、柑橘、奶牛集中度分别达到99.9%、63%、54%和50%。
同时,优势农产品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国90%以上的甘蔗制糖企业位于优势区域内;优势区域内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乳制品加工企业达到256家,年销售额近630亿元;深加工出口水产品贸易额占到了出口总额的46%。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此外,优势区域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据对八个优势区域的监测,2006年优势农产品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比2002年提高了1.2至12个百分点。
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规划》的引导功能尚未充分展现,区域布局仍不尽合理,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产业化组织化水平不高、扶持政策尚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需要在实施新一轮规划过程中努力解决。
问:新时期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提出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因地制宜、突出优势、强化基础、壮大产业”的总体思路,明确优势产品和优势区域发展定位与主攻方向,推动产品空间集聚和产业升级整合,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加速农产品产业带发展进程,把优势区域建设成为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的骨干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先行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示范区,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体目标是,力争经过8年努力使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优化,优势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优势区域对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重点培育16个关系国计民生、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优势农产品,形成一批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一大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优势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通过区域布局的优化,推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在区域农业功能、农产品基本供给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源高效利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等方面得到强化。
问:《规划》确定了哪些优势品种?这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都作了哪些安排?
答:新一轮规划一方面保留了上一轮规划的12个品种,并将上一轮规划的肉牛肉羊品种分开作为2个品种,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增加了马铃薯和天然橡胶2个品种,最终选择了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棉花、油菜、甘蔗、柑橘、苹果、天然橡胶、肉牛、肉羊、生猪、奶牛、出口水产品等16个品种。
《规划》在逐一分析16个优势品种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基础和潜力,划定了各品种的优势区域,明确了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其中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4个优势品种强调立足国内实现基本自给,突出保障粮食安全,划定了16个优势区;大豆和油菜2个优势品种从食用植物油国内供给不足的实际出发,强调提高自给率,划定了7个优势区;棉花、甘蔗、天然橡胶3个优势品种强调突出保障产业安全,提高国内供给能力,划定了9个优势区;苹果、柑橘和出口水产品3个优势品种强调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继续扩大出口,划定了10个优势区;肉牛、肉羊、奶牛和生猪4个优势品种强调转变养殖方式,保障基本供给,划定了16个优势区。
鉴于大多数农业生产区域适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产品生产,部分优势农产品的优势区域在空间上出现重叠,为此《规划》提出了复合产业带的概念,并提出了各类复合产业带的发展方向。
问:农业部将如何组织实施?
答:《规划》专门用了一部分篇幅,在认真梳理近年来的5个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部门、各地区实践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新时期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政策措施。《规划》发布后,农业部还将发布指导意见,提出更加具体、详实的实施方案。初步考虑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在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过程中,注意与《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重点、措施进行衔接。三是认真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根据变化的形势与区域布局的特点与要求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或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