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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段时间来国内煤炭供应紧张的状况,建立煤炭储备机制的呼声也越来越大。近日,由国家能源局委托制订的《煤炭法规体系架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把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的出台提上了日程。
按照规划,这项立法预期将在2008年—2015年期间完成,其中,对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是征求意见的主要议题之一,涉及内容包括煤炭资源储备的原则、储备主体、储备动用程序、储备监督检查等。而据我国首部《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吴钟瑚教授介绍,正在起草中的《能源法》也可能做出类似的建立战略煤炭储备的规定。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秘书长吴钟瑚说:“资源储备要做起来 恐怕要涉及到很多的前期工作 包括界定标准 什么样的煤种要储备 储存多长时间 储存的量 都要有一定的标准。”
煤炭是我国的基本能源,目前,国内70%以上的能源供应依赖于煤炭。由于煤炭这种资源的特殊性,如何储备尤其是采取何种储备方式成为业界争论的焦点。相比煤炭现货储备,多数专家都更倾向于对煤炭资源进行储备,也就是对国内煤矿资源的开采进行规划和限制,对重要的煤种和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秘书长吴钟瑚说:“煤炭有自燃的问题 另外煤炭占用的体积面积都比较大 所有要有很大的场所 管理甚至流转方面 它的成本投入和人力投入都是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