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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英辉)东航今天发布公告,披露东航与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三方于去年11月9日签署的股权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东航在公告中称,由于新航及淡马锡与东航订立的投资者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获满足,根据有关条款,该协议自动终止。而东航集团及东航股份公司定的东航集团认购协议下拟订的交易无法交割,东航集团、新航、淡马锡三方签订的股东协议也未予生效。
昨天晚上,东航相关人士透露,所谓的新航及淡马锡与东航订立的投资者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指的是完成所有的法律程序,包括今年1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以及合资成功之后公司要进行的工商登记以及相关的资金交割。在去年11月9日签署的认购协议中,规定了最后期限是今年的8月9日。随着今年股东大会上否决了东新合作,之后的其他程序都没有进行。
去年9月2日,东航与新航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1月9日,双方正式签署最终合资协议。东航将以每股3.8港元的价格向新航和淡马锡分别定向增发12.35亿和6.49亿股H股,并以同样价格向东航母公司东航集团定向增发11亿股H股。最后,遭到国航的母公司——中航集团的“阻击”,最终“棒打鸳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