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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暗洽退还上海地王(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 08:01  东方早报

  可能损失达4.4亿元

  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格式条款第十一条规定: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甲方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甲方在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所谓的“定金”,一般占到成交总价的10%左右,也就是说,如果苏宁环球正式退地,则有可能损失4.4亿元现金。

  如果苏宁环球最终选择退地,将是上海去年高地价下的第二例开发商退地案例。此前民企志成企业的退地请求已经被普陀区房地局接受,志成为此将损失1.1亿元定金。早报记者了解到,土地将在完成退地手续之后重新挂牌出让,预计挂牌价格将比志成拿地时的价格下降30%以上。

  一名地产商表示,对于苏宁来说,政府延迟交地风波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为一个很好的止损借口。事实上,面对着市场的走低,高价拿地已经面临着巨大风险;另外,如此巨额资金闲置两年时间,单单利率就是非常庞大的一笔支出。更何况对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来说,本质上就是一项腾挪转移的金融性行业,现金支配以及流转能力是保证其盈利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在目前企业资金链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交地期限拖延就意味着土地款严重闲置,则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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