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报讯(记者 周治宏)在娃哈哈庆祝商标归属权的胜利时,达能仍未认输,昨天,它发出声明,“将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前天,娃哈哈和达能收到了杭州中院的终裁,结果是“娃哈哈”商标将归娃哈哈集团所有。作为娃哈哈最核心的资产,“娃哈哈”商标权主导着娃哈哈资产的整体走向。1996年合资之初,达能与娃哈哈曾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商定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双方组成的合资公司。不过,此后并未有效执行,在双方交恶之后,对商标的争夺也随即开始。
去年6月,宗庆后率先提出“娃哈哈”商标归属权的仲裁申请,要求裁决商标仍归娃哈哈集团所有。在取得了国家商标局的许可认定之后,仲裁结果于去年12月出炉,一切结果均如宗庆后所愿。对此,达能在第一时间公开表示,“将向杭州中院提起申诉,申请撤销该仲裁。”杭州中院于今年5月30日正式立案,并于7月30日作出最终裁决,驳回达能的申请。
终裁已经落幕,新的“口水战”却刚刚开始。昨天,娃哈哈和达能均给本报发来声明,互相指责对方“违规”。
在娃哈哈的声明中,“痛打落水狗”之意明显,它强调“在双方已经得出结果的多起诉讼中,达能至今无一胜绩,而娃哈哈却是凯歌频奏”。而达能在紧随其后发来的声明中强调,“杭州中院仅进行了程序性审查,丝毫没有涉及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与合法性的实体性审查”,因此“将向更高级别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娃哈哈”商标归属权一直是“达娃之争”开启以来双方必争的砝码。宗庆后在意识到这一问题后,已经着手布局品牌多元化,先后推出了多个子品牌,以分散“娃哈哈”品牌之上附着的过多压力。此次终裁结果,对他来说可算是利好。
不过,变数仍然存在。据了解,目前达能方面已将希望寄托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法庭,“斯德哥尔摩仲裁法庭将就娃哈哈违反‘合资协议’的行为作出裁定”。记者发现,在该合资协议中,娃哈哈正是以商标作价出资组建合资公司的,如果商标不归合资公司所有,是否意味着其出资义务没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