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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张毅)记者29日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获悉,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驳回意大利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关于长城精灵汽车侵犯其外观专利设计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指出: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所展示的图片与长城精灵车型比较,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均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车型前脸和尾部的区别最为明显,这些明显的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对上述两车型设计的误认。对于菲亚特所称长城精灵“实施了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理据不足,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前在意大利都灵法院的诉讼中,都灵法院指定专家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指出:长城精灵没有触及菲亚特熊猫汽车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同时这款车的设计符合法律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个性独特,可以从总体上与熊猫区别开来。但意大利都灵法院于7月16日作出的裁定却否定了专家的鉴定报告,判长城精灵侵权。
长城汽车有关负责人指出,长城精灵是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型轿车,并申请了外观专利。此次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专家的鉴定结果都表明,长城精灵并未侵犯菲亚特的外观专利设计,意大利都灵法院显然对长城精灵作出了不公正的裁决。对于都灵法院的裁决,该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