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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周治宏)“我们17日收到国家商标局的裁定书。”记者昨天从娃哈哈获悉,国家商标局已裁定核准娃哈哈集团注册“爽歪歪”商标,并驳回达能提出的异议以及该商标应归合资公司所有的要求。这意味着,继对娃哈哈商标争夺取得领先优势之后,在娃哈哈众多子品牌的争夺中,宗庆后继续保持优势。
据了解,2007年11月16日,达能就娃哈哈集团注册的“爽歪歪”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在异议申请书中,达能表示,宗庆后利用负责合资公司经营管理的便利条件,在大股东达能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爽歪歪”品牌注册给了娃哈哈集团,并向达能集团隐瞒了相关情况。因此,达能请求国家商标局不予核准,并将“爽歪歪”交由合资公司注册。
娃哈哈方面则强调,“爽歪歪”品牌是由娃哈哈集团推广的,产品也是娃哈哈集团研发部门研发出来的,目前免费许可合资公司使用,每年给达能集团贡献的利润分成以千万元计,达能此举完全是“居心叵测”。
国家商标局于7日作出裁定,“达能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达能的申请理由”。对此,达能方面昨天表示“法律团队正在研究”,目前“尚无正式回应”。
在谈判陷入停滞的情况下,清算分手成为唯一的选择,而通过法律争夺更多资产则是双方的核心诉求。而知情人士也透露,目前所有进展中的法律程序都只是财务上的争夺,明年1月将在瑞典仲裁庭开庭审理的八个仲裁案件才会“对达娃之争作出最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