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索佩敏
针对昨日有媒体报道的达能购乐百氏12亿资金失踪被指恶意逃税一事,达能方面昨日发布声明称,在全球范围内达能集团均完全遵照各地规定,履行纳税责任。
达能表示:集团在中国开展业务二十多年来,一直尊重并严格遵守中国当地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中国的税法和相关条例。就税务而言,在全球范围内,不管是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还是高层管理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达能集团每年均经过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严格审计,并完全遵照各地规定,履行纳税责任。
昨日,有媒体报道一名自称是“税务爱好者”的人士近日向国税总局、中山市地税局、纪检委,广东省地税局、监察厅等机构寄出了举报信。该举报人指出,2000年2月,达能以23.8亿元人民币的对价向乐百氏创始人、大股东何伯权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收购价为23.8亿元,但据工商资料显示,达能通过卡尔文公司投入14家新乐百氏公司的资金总额仅为1.4亿多美元,按2000年3月的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约为11.7亿元,中间尚有约12.1亿元的差价。该举报人由此推测达能可能“存在与何伯权一方恶意串通,协助何伯权一方逃避12.1亿元转让款所对应的巨额税款的情况”。
在达娃之争中,相关各方高管的税务问题被也成为争议焦点之一。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6月底,有媒体质疑达能外籍高管秦鹏可能存在漏税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