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有5封指称“达能可能在收购乐百氏过程中恶意串通何伯权偷税”的举报信,分别被寄往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广东省监察厅举报中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和中山市纪检委。上述举报信已分别于7月3日、4日寄达国税总局,中山市地税局、纪检委,广东省地税局、监察厅,但尚未被转交至具体经办部门。
一位熟悉“达娃之争”的法律界人士称,根据5封举报信到达上述接报部门的时间相差不到两天这一现象推测,举报“达能可能在收购乐百氏过程中涉嫌恶意串通何伯权逃税”,是“娃哈哈继捅出秦鹏‘境外支薪涉嫌逃税’后,有计划地再次在税务问题上出招”。但娃哈哈方面昨天对此未予确认。
自称“税务爱好者”的举报人告诉记者,他是通过对达能在收购乐百氏过程中存在的“达能在收购乐百氏时采取的具体交易方式异常”,以及“收购价格与投资金额之间存在约为12.1亿元差价”两大疑点的分析后,得出“达能在收购乐百氏的过程中有可能存在与何伯权恶意串通、偷逃巨额税款的情况”这一结论的。
2000年2月,达能以23.8亿元人民币的对价向乐百氏创始人、大股东何伯权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举报人指出,常见的企业并购方式有“向目标公司的股东收购股权”和“直接收购目标公司资产”两种,而达能在收购乐百氏时,采用的是这两种常见方式以外的一种“非常方式”:由达能子公司卡尔文私人有限公司(Calvon Private Ltd),和何伯权投资、注册在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安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14家新乐百氏公司,并由这14家公司以注册资本收购乐百氏集团公司及其附属或关联公司的营业资产。
《每日经济新闻》陈未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