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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车型德国侵权案宝马胜诉 双环不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5日 01:0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程元辉

   历时4个月,双环汽车的欧盟“破冰之旅”再遭重击。6月26日,在起诉9个月后,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决,德国经销商销售的中国双环CEO汽车外形设计与宝马X5车型“相似”,属于“侵权行为”。

   今年2月初,双环汽车宣布登陆欧洲,不到4个月时间,再次遭到“意外”。双环汽车内部人士回应判决结果: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是地方法院,判决不具权威而且与欧盟相关法规是相违背的,对双环汽车的判决具有明显的地方保护倾向。该人士透露,双环汽车还没有接到德国经销商通知,高层仍未决定是否上诉欧盟。

  经销商不轻易放手

    据悉,根据法院判决,德国经销商必须停止双环CEO汽车的销售,销毁现有汽车,并向德国宝马汽车公司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不过,双环汽车在德国的经销商德国“中国汽车公司”负责人卡尔·施劳塞尔向媒体表示:“这份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我们将提起上诉。”

   德国“中国汽车公司”总经理斯罗舍表示,他们将会在德国提出复审的要求,并且做好了上诉欧盟法院的打算。

   双环汽车信息文化中心经理张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慕尼黑地方法院的裁定结果没有对双环汽车的销售有任何影响,双环汽车将在德国继续销售。

   2007年9月法兰克福车展前夕,德国宝马公司正式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交了对中国双环进口车商——德国“中国汽车公司”的起诉书,状告中国双环CEO车型涉嫌抄袭宝马X5。

   宝马公司发言人称,中国双环CEO车型与宝马X5第一代车型非常相似。宝马提起诉讼是为了保护宝马的知识产权。鉴于“中国汽车公司”已在德国出售了一批双环CEO车,宝马公司还要求该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此外,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决德国“中国汽车公司”销毁库存的双环CEO,并披露已销售的双环CEO情况。

   宝马公司称,他们将等待法院的书面裁决到达后,才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裁决。而德国“中国汽车公司”总经理斯罗舍则称,目前他们不会停止销售双环CEO。

   张瑞表示,双环CEO已取得欧洲EEC的强制认证,根据欧洲法律,取得此认证的车型在欧盟任意国家都可销售。双环CEO于2006年开始出口欧洲,2006年8月,一位意大利客商和双环签订了总共2000辆出口欧洲的协议,目前已销售了1000多辆。

  裁定属地方保护行为

   “这个是宝马X5吗?怎么看着不太像?”仔细一看一辆国产的双环CEO,宝马的车标是后换上去的,双环小贵族换成了“奔驰SMART”,双环汽车连续抄袭行为显然触动国际集团的神经。

   2007年8月底,两大国际汽车集团—戴姆勒-奔驰和宝马拟联手在德起诉中国双环汽车。两大国际汽车集团表示:双环汽车抄袭了其部分车型。

   涉嫌“侵权”的双环汽车包括小贵族、CEO车型。戴姆勒-奔驰称,双环小贵族是“一次公然抄袭Smart For-two设计的尝试”。宝马表示:在外形上,双环汽车的CEO车型非常类似宝马X5运动型多功能车(SUV)于2006年停产的一款车型。 当时,双环汽车对此表示沉默。

   但双环汽车进军欧盟市场进程却意外顺利。今年3月份,德国“中国汽车公司”开始在德国市场销售此前饱受“抄袭”指责的两款中国产汽车,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EO和浙江永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UFO。

   据了解,该款车受到当地汽车经销商的追捧,双环CEO标价约25000欧元,类似的宝马X5标价则高达38146欧元,已有90家汽车经销商要求经销双环CEO,其中不乏奥迪和宝马的经销商。

   业内人士指出,德国汽车工业连续多年在高成本下度过,销售出现下滑,双环汽车低价进入无疑加快德国本地企业市场萎靡。

   双环汽车内部人士称,双环CEO已经获得欧盟EEC认证,并开始在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罗马尼亚等国家销售,符合欧盟国家进口车标准,此次慕尼黑地方法院的裁定显然是照顾当地汽车的利益,具有地方保护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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