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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矿价谈判收局后钢价涨跌不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0:03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学聪)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从明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内执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按规定,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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