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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干预重建产品价格 要求钢价不高于震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在部分省市对救灾钢材价格实施临时干预后,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也向会员企业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并呼吁各钢铁生产会员企业的钢材价格坚决执行5月11日前的价格,不准随意涨价。 根据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通知,要求钢铁生产会员企业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所需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生产用钢材的供应保障工作,对承担提供灾区所需钢材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另外,钢铁工业协会方面还表示,要对灾区用户实行直供直销,防止中间环节加价倒卖现象。 事实上,目前全国钢材市场的需求依然保持旺盛态势,国际钢厂也都纷纷在上调钢材价格。因此,为了稳住灾区建筑用钢材价格的大幅上涨,各地纷纷应发改委《通知》要求用行政干预的方式来稳定价格。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已有辽宁、山东等9省市下发通知,要求辖区相关企业将救灾过渡安置房生产所需热轧卷板、彩涂钢板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稳定在灾前水平。对目前已经超过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恢复到5月11日的价格水平。 昨天,为进一步稳定过渡安置房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价格,河北省又决定在原有对过渡安置房生产用彩涂钢板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基础上,扩大临时价格干预范围。 抗震救灾期间,凡在河北省辖区内生产和销售过渡安置房生产用彩涂钢板及其上游产品热轧卷板、冷轧卷板、镀锌板,C型钢及其上游产品热轧窄带钢价格,一律维持在2008年5月11日的价格水平,不得突破。凡已经超过的,自6月2日起,一律恢复到5月11日的价格水平。 此前,河北省物价局曾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省内生产的过渡安置房生产用彩涂钢板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其出厂价格在三个月内不得高于5月11日价格。承担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所需彩钢板供货任务的河北9家企业,日前也联合作出“抗震救灾承诺”:保证充足供应,控制成本不涨价。 陈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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