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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个税门背后的利益之争(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 14:48 中国新闻周刊

  沉默的第三方

  就在2007年11月税务机关立案的前一个月,宗庆后补交了2亿多元的税款和滞纳金。“没交的那几百万是因为当初计算有差别,以为全交齐了,立案再查才发觉算法有问题。”李肃为其辩解。

  为什么宗庆后在缴纳个税上犹豫不决?李肃解释说:“协议确实是这么规定的,但是秦鹏亲口对宗庆后说:‘我给你在新加坡上了税。’而且打给宗庆后的每一笔钱都扣了一部分,所以宗庆后始终不认为在税收上有问题。”

  “2007年7月,达能找北京一律师事务所要告宗庆后三项罪,一是商业贿赂,二是促使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偷税。宗庆后觉得前两项不存在问题,就税方面有风险,就决定去补交。”李肃说。

  李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笔钱(指7100万美元薪酬)有三种给法,一是利润的1%(合资企业年利润1%的奖金);还有一种是增值部分,净资产增值折算进股价里,也就是股权回购;三是服务费。”

  2007年6月7日,宗庆后在给达能的一封公开信中,曾经对外自曝收入:3000欧元的月工资,每年利润的1%奖金,每年10万欧元左右的工资补贴。而这些并不包括宗庆后收益的大部分——与达能签订的《奖励股协议》中的股权回购收益。

  这些钱以外汇形式汇入了宗庆后、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娃哈哈集团党委书记杜建英这4人的香港账户中。

  杭州地税局稽查局于2007年11月正式将此案立案。

  与达娃双方不同,负责查办的杭州地税局显得异常沉默。从去年11月起调查至今,尚没有任何结论,也不愿意出面发表言论。

  一直沉默的还有持有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46%股份的杭州市上城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这家事业单位是娃哈哈的国资大股东,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邵永强在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询问时称:“我们很清楚事情的每一步进展,但不能对外说。”

  其法人代表王国民于2007年2月份调任杭州市上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还没有把我的法人代表取消掉,但是我已经不理事了。资产经营公司原来是企业单位,公务员不能兼任,才转为事业单位,现在我连事业单位也不能兼任了。”

  王国民于2002年起任上城区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初是娃哈哈和达能合作的过程中,国资投资主体不明确,娃哈哈方面建议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政府也正好有这个意向,才成立这家公司。”王国民称。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收益,审阅娃哈哈这类有国资股份的企业的年终报表。

  对于宗庆后偷逃个税一事,王国民认为:“我觉得这个没多大问题。许多老总并不管这些事,纳没纳税自己并不清楚,也是因为娃哈哈企业比较大,所以大家都盯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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