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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附庸”带来附加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 23:24 中国经济时报

  杜悦英

   2008年,汽车金融业或将迎来新局。

   其实,汽车金融公司进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国内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GMAC-SAIC)成立距今也不过短短4年。

   然而,这4年间,汽车金融公司却从无到有,从萌芽到成长,成为汽车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整车企业的“附庸”,汽车金融公司到底能给主机厂带来多少“附加值”?

  利润诱人

   统计数据显示,在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国家,汽车金融业务十分普遍。美国汽车金融业务开展比例在80%-85%以上,欧洲和日本在70%-75%左右,韩国也超过70%。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与汽车消费市场的日渐成熟,汽车消费信贷显示出巨大商机。GMAC-SAIC的一位高层就曾预测,到2025年,中国汽车金融业将有5250亿元的市场容量。

   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相关企业资金的不断投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诚信监控系统的不断完善、业务网点的不断增加、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汽车金融的未来极为可观。

  重拳发力

   2007年,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营业务——购车信贷业务出现集中爆发式推出,各大金融公司纷纷发力。

   去年3月,长安汽车“奔奔”推出低价车按揭,日供25元即可上路;4月,上海大众推出POLO优惠贷款,担保费、公证费、资料费、调查费、管理费等附加费用全免;5月戴·克汽车金融(中国)公司推出“日付280元,拥有新奔驰E280”项目,即首付35%、3年还清贷款;6月,上海通用汽车推出零利率贷款的“2007别克精英理财计划”,购买别克君越、别克凯越系列车型者可获“免息贷款”;8月,上海通用将3年免息贷款推广至全系车型;9月,广州本田的“12345轻松贷”汽车个人信贷业务登场,个人最高可享受10%的汽车信贷优惠;10月,大众金融推出“零利率”活动,首付30%,2年还清贷款。

   目前,我国合资金融公司已有9家,除了成立较早的GMAC-SAIC、大众、丰田、福特、沃尔沃、戴-克、标致雪铁龙等,日产、菲亚特的汽车金融公司也于今年在华落地生根,现代汽车的金融公司也在积极筹划中。

   有数字称,当前,汽车品牌金融已经占到整个汽车信贷市场份额的48%。汽车金融公司为何突然集体发力,个中原因恐怕不仅仅是银行加息或专业化服务那么简单。

  发展新机

   2008年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与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比,新规着重对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指标等方面作出较大修改和调整,突出体现汽车金融的专业性、核心业务及功能定位。强调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具有汽车金融管理经验或专业团队;强调三大核心主业:零售贷款、批发贷款特指对经销商的采购车辆贷款,有别于一般公司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强调监管指标体现业务及风险管理特性,并非越多越好。

   新规对出资人资质条件作了以下具体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如不具备这个条件,至少应为汽车金融公司引进合格的专业管理团队。非金融机构出资人的资产规模,要求从原来的4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营业收入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

   根据汽车产业格局和实际发展需要,取消了原《办法》“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规定;增加了“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汽车金融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等3项规定。

   新规在业务范围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增加了6项新业务,以解决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发展中面临的融资渠道和业务范围狭窄的问题,同时兼顾长远发展需要。这6项新业务是:增加“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等业务。同时将吸收存款的范围由原来的“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调整为“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新规还取消了原《办法》中的“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业务。对监管指标,取消原有对最大10家客户授信的限制性规定,同时为防止和分散关联交易风险,增加了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的比例限制,同时将资本充足率由10%下调至8%。

   此外,新规对外包业务增加了监管要求,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如有业务外包需要,应制定与业务外包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汽车金融公司签署业务外包协议前,应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业务外包协议的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是主机厂整车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延伸,除了针对经销商与消费者的传统贷款业务,不少汽车金融公司还在参与二手车回收等周边业务,有效扩大了汽车产品销售,放大了品牌效应,成为主机厂新的利润增长极。

   主机厂介入汽车金融市场,有助于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全方位满足客户的消费需求,从而与公司主业形成联动。此外,投资汽车金融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拓展汽车价值链,分享汽车产业的增值利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尤其以消费信贷、保险和二手车置换等汽车衍生经济的发展丰富了汽车产业的价值增值环节和空间,汽车金融规模与业务范围也不断发展扩张,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业内人士分析称,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整车业的发展,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在内的汽车信贷企业无论是贷款规模还是经营水平都不算高,汽车消费信贷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与健全,“以车抵车”模式的风险、消费者信用数据记录的缺失、新车不断降价的趋势等都会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汽车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潜在的汽车消费欲望转化为现实消费需求的可能性,同时,汽车金融公司也要面临银行、担保公司同类业务的竞争。整体而言,汽车金融业仍大有可为,汽车金融公司依托主机厂优势,拓展品牌效应,开拓周边市场,带来最大的“附加值”,对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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