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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品牌拉锯战终结 品牌扩张箭在弦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 13:59 经济观察网

  网络版专稿 记者 张婷 一度使得“父子”相煎的格力品牌拉锯战,日前以兑现要约的方式告以终结。

  3月2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商标转让手续全部完成,格力集团将“格力”商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申请已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批,于3月27日正式生效。

  按照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的说法,格力集团如约履行了“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的所有手续,兑现了先前的股改承诺。至此,长达近3年的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的商标使用之争彻底“结案”。

  格力品牌“父子”相煎

  早在3年前,格力电器就和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就展开了商标争夺战。

  2005年11月4、5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开声明称,格力小家电借用“格力电器”和“格力空调”的品牌和良好形象来宣传自己及产品,严重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是一种对格力电器品牌的侵权行为。

  格力电器的这则“突发”声明让格力集团及属下企业措手不及。

  为澄清市场误解,格力集团也赶紧刊登广告,明确指出“格力”品牌归集团所有,格力集团下属企业包括格力小家电均得到格力集团的商标授权,有权使用“格力”商标。

  随后,格力电器并未缩手,又迅速在媒体刊登了格力集团将所持格力电器股权全部质押等可能对格力集团构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公告。

  不久,格力电器向格力集团收购了压缩机和小家电业务,并于2005年12月21日,与集团签署了商标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当时的股改方案,格力电器的大股东格力集团作出了向格力电器无偿转让“格力”商标的承诺。

  由于当时“格力”商标处于质押状态,为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商标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2006年2月28日)起的两年内。

  知情人称,当时“格力”商标评估价不低于1.5亿元,按40%的流通股比例,相当支付了6000万元对价。

  “格力财务”的品牌棋

  对于这个自2005年就已获“父子”双方默认的品牌转让协议,格力电器显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格力品牌“回归”后,将在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格力财务”) 的助力下图谋“国际声誉”。

  2008年初,格力电器发布公告表明,将以12亿增资格力财务。格力财务此前的注册资本为3.5亿元,加之这12亿的增资,使得格力财务的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

  按照有关规定,此次注资完成后,格力电器不仅可向银监会申请外汇交易业务,还可申请开展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新业务。如获批,格力电器可通过买方信贷促进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

  对此,董明珠表示,近年来,格力电器在海外市场发展迅猛,利润已占到总利润的1/3。增持财务公司股权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减轻出口压力,更好地在海外推广格力的品牌。

  由于原材料涨价,今年空调的成本上涨了10%以上,空调价格有可能上涨。董明珠称,“通过开展消费信贷,可以减轻购买压力,同时增加资金的回转效率。”

  此外,格力财务的新业务将有利于加快格力品牌专卖店的拓展速度。以往,一方面格力电器积累了大量客户预付款;另一方面,格力电器独立建设专卖店形式的销售渠道有重大资金需求。财务公司新业务资格获批后,格力电器可为相关企业办理低息贷款,加速格力品牌专卖店的扩张速度。

  只欠东风的格力电器,将在格力品牌回归后,迅速以格力财务为平台拓展其国际影响力。

  企业商标风险预警

  事实上,格力品牌的归属之争绝非个案。

  目前,国内多家知名企业的品牌拥有权都掌握在母公司手中,而旗下上市公司只能每年花费高额费用向作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购买商标使用权。

  据了解,“贵州茅台”、“海尔”、“海信”、“TCL”、“索芙特”等品牌的拥有权均不属于上市公司,而紧握在茅台集团、海尔集团等大股东手中。

  2007年,中国品牌研究院公布《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排行调研显示, “格力”以55.46亿元成为中国最有价值商标空调行业第一名,此外,贵州茅台品牌价值139.5亿元,海尔 128.92亿元,品牌价值越来越不容小视。

  有数据显示,2005年,青岛海尔向海尔集团和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缴的商标许可费为6370万元,占到其全年2.39亿元净利润的26.65%。海信电器的交纳商标费也使2005年上市公司的营业费用大幅增加,约占其2005年净利润的10%。

  此外,根据索芙特与大股东梧州远东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双方原来的约定,索芙特可以无偿使用“索芙特”商标到2008年12月12日,直到20年后“索芙特”商标才能属于索芙特。

  目前,四川长虹成为为数不多的拥有商标权的几家上市公司之一。去年通过资产置换,长虹集团作价13.78亿元将拥有的长虹商标无形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四川长虹。

  品牌专家分析,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品牌之争,不仅体现了上市公司在自身发展上与控股母公司之间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上市公司拥有的资产价值及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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